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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律师可能被淘汰

2004-03-2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4日电 司法部日前发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并将于5月1日起实施。《办法》将对违反有关规定、损害职业形象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予以严厉制裁,除没收非法所得、处以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外,根据情节还将给予停止执业、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办法》规定

,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的,都可能受到上述处罚 为争揽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的,利用媒体、广告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不真实或者不适当宣传的,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或者收费合同约定,向委托人索要规定或者约定之外费用或者财物的律师;不按规定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和收费合同统一收取委托人支付的各项费用,或者不按规定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的,不向委托人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或不向委托人提交办案费用开支有效凭证的,采取支付介绍费、给回扣、许诺利益等不正当方式承揽业务的,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行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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