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中央军委批准颁发《军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案》

2004-03-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9日电 中央军委日前批准颁发《军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从2004年5月起在全军正式施行。

军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是维护军队人员健康利益的具体体现,对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官兵健康,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颁发的《军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案》是

针对军队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军队实际制定的。《方案》共4个部分30条,系统地阐述了改革的任务、原则、主要内容、配套措施、组织实施办法等,明确了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对象是全军所有单位和人员,其主要任务是改进军人免费医疗制度,改革随军家属包干医疗和军队职工公费医疗制度,建立起军人免费医疗、随军家属优惠医疗、军队职工保险医疗相结合的新型医疗保障制度。

《方案》规定,这次改革包括实行分类保障、合理医疗,建立统定结合的费用管理制度,实行持卡就医等,将提高医疗经费供应标准,医疗保障重点向离休人员、驻边远艰苦地区官兵以及特勤人员倾斜;按照优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实施合理医疗、合理用药和简化就医程序;实行医疗经费标准供应与统筹管理,建立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军队人员持电子医疗卡就医,医疗卡先用于身份验证、费用记账、转诊介绍,逐步扩大到用于病历记载和建立军人健康电子档案。

《方案》还规定,对距离军队医疗机构较远、就医不便的边远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和边防哨所的军人,享受优惠医疗的随军家属和暂在军内就医的职工,门诊和急诊住院可实行医疗社会化保障。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