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国家环保总局开展“六项禁令”专项检查

2004-03-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9日电国家环保总局今天宣布,将开展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专项检查工作,为提高环保工作和全系统行风建设上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

2003年11月26日,国家环保总局向社会公布了《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针对环保系统的具体工作和执法活动多在基层、现场,直接接触群众,

接触社会的特点,总局环境监察局出台了《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即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接受被检查者宴请,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司提出了“五不准”要求,即不准私自指定评价单位,不准收受有价证券、礼品或参加可能影响正常审批的宴请,不准接受咨询费或以权谋私搞交易,不准参加高消费或参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不准越权、推诿或徇私舞弊,加强落实《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的制度建设。为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重大项目招投标、污染治理设备销售等市场经济活动,总局纪检监察部门还对重大设备采购和重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实行派员现场监督。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级环保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