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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需要法律支持

2004-03-3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戏曲是中华民族的瑰宝,集中华传统美学之大成,在世界文化中,堪称独树一帜。经中国艺术研究院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1年5月宣布我国的昆曲艺术为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这是戏曲艺术的骄傲,也是我们民族文化的骄傲。

我国的戏曲艺术是个大家族,拥有370多个剧种,其中绝大多数是流行

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内的地方戏。由于全国各地的历史、人文、语言等的差别,形成各剧种独特的地方特色。这些独具特色的地方戏,是我国民族民间文化中一笔丰富的遗产。但是,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娱乐活动的种类日益多元化,加之西方文化的冲击,传统戏曲艺术不仅逐步被挤出城市舞台,在农村市场也日益缩小。一些剧种已经消失和正在消失,中国戏曲文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如何保存和发展戏曲艺术这一优秀的传统文化,已经成为文化界急切关注的问题。

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曾经从2002年初到2003年初,先后到广东、广西、安徽、福建、浙江、山西等地进行实地调查,发现不少地方剧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有的剧团负担很重,几乎连工资都发不出。福建省南安县高甲戏团里有位颇有成就的编剧和管理人才,竟成为失业者,已有3年没有领到工资;有的优秀演员转行,仙游县一个得过“梅花奖”的优秀演员因忧虑后半辈子没有保障,不得不离开剧团,另谋生路;有的剧种的剧目、乐谱等严重流失;一些老艺人掌握的传统剧目和表演技巧,得不到复排和传承;还有一些剧种已经消亡或濒临灭绝。山西省原有49个剧种,目前存活在舞台上的仅有28个。陕西省的第二大剧种“汉调二簧”,是个历史悠久,遗产丰富的古老剧种,1982年还有6个专业剧团,但至今只剩下一个安康汉剧团。再如,江苏省的苏剧,在表演、音乐等方面都很优秀,著名表演艺术家张继青、王芳原都是苏剧演员,每年演出二三百场,在经济上可以“以苏养昆”,但目前“苏剧团”只有一块牌子,没有编制,没有领导、演员和乐队,已有两年多没有演出了,苏州市艺校取消了苏剧班,苏剧面临着失传和消亡的危险……

2003年文化部和财政部等部委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并在中国艺术研究院成立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中心”,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举措。中国艺术研究院是全国民族文化研究的最高综合性学府和权威机构,有着相当数量的、在学术上有建树的高级研究人员和国内外知名的学者、专家,并有着丰富的资料积累,仅藏书就有22.8万册,音乐资料15万册等。但目前开展这项工程难度还是不小的,有的地方甚至还有不少阻力。因此,我们希望建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这样,一是在开展这项工作时有“法”可依,二是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在落实这项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这是这项“工程”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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