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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严肃查处省人民医院乱收费

2004-04-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苗家生 我有话说

本报沈阳4月4日电 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辽宁省监察厅、辽宁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于日前向新闻界公布了对辽宁省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所作的调查处理结果。经中共辽宁省纪委、辽宁省监察厅和辽宁省卫生厅研究决定,辽宁省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的有关责任人辽宁省人民医院院长、党委

副书记王者生被撤销院长职务、免去党委副书记职务;给予医院党委书记王文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委书记职务。对其他有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政纪处分。

经查,2003年6月,患者谢兰芳在辽宁省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医院对其乱计费、乱收费达30项,计3457.52元,主要是多计诊疗次数和时间、无诊疗记录计费等。调查表明,造成该院乱收费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医院管理混乱,有的科室计费随意性大等。

辽宁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高度重视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辽宁省卫生厅提出了包括实施医疗收费阳光工程在内的8项整改措施,逐步建立病人医疗费用认可制,医院要每日或定期将费用清单交给病人,征得病人的核对认可后,再进行结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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