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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有了新闻工作社会监督员

2004-04-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潘剑凯 我有话说

本报讯近日,204名社会各界人士受聘担任浙江省首批新闻工作社会监督员,他们可对全省范围内所有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 包括中央新闻单位和外省新闻单位驻浙机构 及其新闻工作人员实行监督。

为了在新闻工作者个人自律、新闻单位内部管理的基础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浙江省新闻工作

者协会决定组建一个覆盖全省的新闻工作社会监督员网络。此项工作先在杭州试行,逐步推向全省,第一批新闻工作社会监督员是从500余家单位推荐的人选中选出的。

据介绍,为保证新闻工作社会监督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浙江省和杭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努力做到监督员聘任制度化 其一,监督员由新闻工作者协会而非媒体聘任,既发挥了行业协会的自治功能,也避免了“自己请社会监督员监督自己”;其二,他们制订了监督员工作规程,强调监督的“间接性原则”,按规程提供的途径反映情况,让协会负责处理,一方面强调对监督内容的落实,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地为监督员的工作保密;其三,新闻工作社会监督员义务兼职,属于志愿者,任期两年,如果不称职或不愿继续担任监督员,可以按规程程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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