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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媒体积极评价全国人大释法

2004-04-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廖翊 我有话说

新华社香港4月7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基本法有关附件条文解释议案6日通过后,香港社会反响热烈,媒体纷纷给予积极评价。

《香港商报》发表评论文章说,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法定的权力,通过权威释法,澄清了前段时间香港在政制讨论中对基本法有关条文出现的不同理解,有助于香港社

会释疑止争。人大释法确保了香港政制发展能够在基本法框架内进行,为下一步相关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文章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释法决定,合法、合理、合情,目的是为了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释法”对基本法附件有关规定的解释,与基本法条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权威必须得到尊重和维护,任何挑战行为,都是有违法治,违反基本法的。

《大公报》的评论认为,人大释法立场鲜明、态度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解释法律、解释基本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而维护国家主体权力和“一国两制”方针更是人大常委会不可推卸的责任。人大此次释法意义极为重大和深远,必将有助于港人今后更好地理解“一国”与“两制”的关系,更好地理解中央与特区的关系,更好地认识中央的权威地位和基本法的权威地位。

《文汇报》评论说,人大释法的内容中,最核心、最受关注的内容是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对香港特区的政制发展,自始至终都有决定权。评论认为,人大释法向香港社会传达了中央坚定不移地按香港基本法办事的决心,显示了中央在基本法的理解和执行上的权威地位,将对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

《星岛日报》的评论文章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附件的解释,为香港社会早前众多的争议一锤定音。人大常委会在行使释法权力时,吸收了由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提交的不少港人的意见,平和、宽松地解释了公众关心的问题。

《明报》发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成员陈弘毅的文章说,人大释法的有关内容合情合理,应该得到香港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接受。陈弘毅认为,释法文本对基本法相关附件内容进行厘清,并就2007年后香港政制发展的可能性、程序和步骤订立了必不可少的规范,从而为今后香港政制发展建立了稳固的法理基础。因此,人大的这次释法不但没有妨碍香港政制的未来发展,而且能够促进香港社会就政制发展问题进行理性的、层次分明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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