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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要广泛宣传基本法 维护基本法权威

2004-04-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陈键兴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 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9日在此间提出,广大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要进一步广泛宣传基本法,宣传基本法的解释,维护基本法的权威。

中国法学会9日在此间召开座谈会,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基本法附件中有关规定的解释。韩杼滨在座谈会上讲话时作了上述表示。

韩杼滨指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这对于确保正确理解和切实执行香港基本法,确保香港政治体制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健康发展,保持香港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他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特区基本法进行解释,是履行宪法和香港特区基本法赋予的庄严职责,有充分的宪法和法律依据,也有充分的法理依据。这次解释,符合法定程序,也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的立法原意。

韩杼滨指出,这个解释符合基本法确定的中央对香港特区政制发展自始至终都有决定权的原则,符合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有关规定的原意,同基本法其他有关香港政治体制的各项规定也是一脉相承的。

他强调,香港基本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一部全国性法律,在香港具有凌驾于特区法律之上的地位,香港特区的任何法律都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触。香港基本法以宪法为依据,以“一国两制”方针为指导,把国家对香港的各项方针、政策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是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的法律保证。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基本法有关规定作出的法律解释,与基本法具有同等的效力。

韩杼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特区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按照基本法规定的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和均衡参与的原则切实发展香港的民主制度,必将进一步维护和保障香港同胞的民主权利。只要始终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正确理解和全面贯彻落实基本法的各项规定,保证香港未来政治体制按照基本法规定的轨道发展,香港就一定能够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中国人民大学高铭暄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等多名法学界知名学者参加座谈并发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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