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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起步

2004-04-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范又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0日电 从2004年至2008年,逐步建立起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我国食品安全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这是昨天举行的全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会议提出的目标。

为实现上述目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近日共同签发了《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明确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建立有关食品安全的信用管理体制、信用标准制度、信用信息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披露制度和奖惩制度。

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选择4 5个地区和2 3个行业进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将分别选择1 2个地区试点。试点工作从2004年4月至2006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试点城市有 吉林省辽源市、黑龙江省大庆市、福建省厦门市、湖南省常德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试点行业有 肉类行业、粮食行业、儿童食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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