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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

2004-04-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周爱兵 我有话说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反映着一个民族思维成熟的程度和对世界探索的深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力和成果,成为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崛起中的民族和国家,不能没有哲学社会科学的持续创新和整体繁荣。在新世纪新阶段,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相适应,必须

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在更广范围和更高层次上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发展。

一、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个根本前提。哲学社会科学任何新思想新观点的提出,都不可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必然有其立论的根本前提。我们讲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一个根本前提就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这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胡锦涛同志指出:“理论创新必须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前提,否则就会迷失方向,就会走上歧途。”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历史的必然选择。首先是由马克思主义自身的理论价值决定的。马克思主义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和逻辑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是科学性与革命性高度统一、最富有生命力的理论体系。它不仅为工人阶级的解放运动指明了方向,而且以其着眼广大人民群众的坚定理论立场、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鲜明理论观点、唯物辩证的深邃理论思维、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打开了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的广阔视野。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取得的丰硕成果,都离不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提供的大量新的思想材料;同时,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又不断为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注入新的活力。这是新时期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取得显著成绩的一条基本经验。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总体政治立场和主要社会功能而言的。哲学社会科学的所有领域,不论是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学科,还是意识形态特点明显的学科,以及意识形态特点不很明显的学科,都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最新成果贯穿到研究工作中。同时,我们强调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不是说让马克思主义高高凌驾于哲学社会科学之上,去简单照搬它的现成结论,用它代替具体的研究,用它裁剪现实生活的丰富素材,而是着重强调要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辩明研究方向,启迪思考路径,掌握科学方法。胡锦涛同志指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决不是教条式地搬用,或者脱离实际地从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去作抽象推论,或者用它的个别结论去代替具体的科学研究,而是要深刻领会它的精神实质,善于运用它的立场、观点、方法去指导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及其学科建设。”

因此,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那些认为马克思主义只是一个具体学派的观点,那些淡化马克思主义,主张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消解”、“悬置”的观点,都十分有害,必须坚决反对。在指导思想上决不能搞多元化,这一点必须毫不动摇。

二、紧紧立足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人民群众是推动当代中国伟大变革的主体,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承担者。胡锦涛同志指出:“最广大人民改造世界、创造幸福生活的伟大实践是理论创新的动力和源泉,脱离了人民群众的实践,理论创新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就不能对人民群众产生感召力、对实践发挥指导作用。”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为理论创新的源泉,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理论创新的目的,这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必须始终恪守的基本立场。这样的立场,既表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取向,也揭示了任何理论探索唯一正确的科学方法;既体现了理论创造与实践创造的统一,也体现了实践标准与群众标准的统一。当今中国,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20多年的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崭新实践,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民族复兴的壮丽前景,正在并继续改变着中国大地的面貌。这场变革无论就其深度还是广度来说,不仅决定着中华民族的发展进程,而且深刻地影响着整个世界的发展。这就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大显身手的广阔舞台和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积极投身到这个宏伟而壮阔的事业进程中,描绘和总结时代的一步步变化,思考和回答实践提出的一个个课题,成为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繁荣的唯一途径。

三、努力营造促进学术发展的良好氛围。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和学术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它是一种以创新为显著特点的活动,需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个人创造精神的极大张扬,需要他们个体创造力的充分涌流。古今中外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历史表明,一个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繁荣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没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繁荣发展,首先要致力于创造一个民主、团结和相互探讨的良好氛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反映了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内在规律,是发展繁荣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正确方针。营造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关键是要贯彻落实好双百方针。毋庸讳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既有认真贯彻“双百”方针、促进哲学社会科学迅速发展的经验,同时也有由于“左”的影响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放弃“双百”方针,从而给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带来重大损失的深刻教训。在新形势下,我们要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实践要求贯彻好“双百”方针。从党和政府来讲,要着重解决好尊重学术自由的问题。没有一个自由创造和民主讨论的环境,要促进学术的创新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我们要遵循学术发展的特点,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活跃学术空气,提倡不同学派、不同学术观点的相互切磋和争鸣,提倡充分说理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勇于追求真理、探索真理,敢于求新、求变,摒弃一切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思维方式,摒弃一切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思想作风,摒弃一切照抄照搬、按图索骥的研究方法。在理论探索过程中,要允许出现失误甚至错误,并通过不断校正失误,开辟发现和发展真理的途径。

同时,在社会主义中国,每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都必须把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学术追求的基本价值取向,都必须认真考虑自己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我们提倡研究无禁区,支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进行充分自由的理论探讨,但还强调宣传要有纪律,就是要求我们在做出结论特别是向社会推出成果的时候要稳妥而慎重。同时要看到,学术创新是一种严肃的科学探索的过程,必须坚持科学精神,遵循科学探索的一般规律。要把大胆开拓的精神与科学求实的作风结合起来,把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统一起来,坚持尊重事实,立足事实,从事实出发,通过严格的推理、严密的论证来作出判断,使我们提出的创新思想、观点和论断,都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形成于缜密逻辑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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