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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内国家为城市公交车建立“特权”

2004-05-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董山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19日电今天在京召开的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向各地数以亿计经常挤公交车的群众传递一个喜讯:我国将用5年的时间,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全方位落实公交优先。公共交通专用道路系统建设已作为我国近期建设重点列上议事日程。

据介绍,我国已有轨道

交通运营的城市中还没有一个城市形成较为完整有效的网络系统,全国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还不及伦敦一个城市的运营里程多。在政策支持上,各地对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普遍不足。

作为国务院主管城市公共交通的职能部门,建设部明确提出,公共交通优先,就是人民大众优先。在全面规划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基础上,此次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把公共交通建设完善成为城市交通的主体。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速度要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达到90%以上。站点覆盖率按300米半径计算,建成区大于50%,中心城区大于70%。在北京等特大城市,要基本形成以大运量快速交通为骨干,常规公共汽电车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他公共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成区任意两点公共交通可达时间不超过50分钟,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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