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推出

2004-05-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高晓明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10日电 教育部、国家工商总局近日正式推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并就此联合印发通知,希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和自费出国留学当事人通过签署规范公正的自费出国留学合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年来,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为我国公民自费出国留

学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有部分机构存在缺乏诚信、欺骗欺诈等问题,其中使用不规范的留学合同是引发纠纷的主要原因。推行《示范文本》将有利于当事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项,意思表达不真实、不确切导致留学当事人受骗上当。《示范文本》的实施,是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市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之一。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和意愿,《示范文本》既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也可作为参考文本。教育部已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 www.jsj.edu.cn 刊载了《示范文本》,保证自费出国留学当事人随时免费下载参考使用。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