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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马礼逊来华作为基督新教来华标志

2004-05-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国平 我有话说

1807年1月,英国伦敦会传教士马礼逊启程取道美国来华,9月8日抵达广州,开创了基督新教在中国大陆的传教事业。此后,马礼逊1807年来华即成为宗教界和学术界共认的基督教新教来华的标志。然而,马礼逊并不是最早来华传教的基督新教传教士,因为早在明末清初,荷兰传教士甘治士、尤罗伯等就已经来华传教了。

据美国学者史文森研究,“1624年荷兰商人首次来台经商,1630年首批荷兰传教士抵台展开福音工作。1627―1664年间在台之传教士约有37位,他们主要工作对象是山地人,甚少向其他华人传教。台湾第一位传教先锋名甘治士(GeorgeCandiduis),可惜有关他的传教生涯记载不多。尤罗伯牧师(RobertJunius)于1627年加入他的工作行列。尤氏的传教工作颇有成果,曾一次使17000名原住民归向基督,并且有4000人受洗。”到17世纪下半叶,台湾南部和中部百分之六十的原住民已受洗入教。在传教过程中,传教士亦曾为原住民创造了一种罗马化文字,以便语言文字交流。1662年,郑成功收复台湾,把荷兰人驱逐出境,荷兰人在台湾的传教活动随之停止,因而他们在台湾的传教为时不长。此后,直到1865年才有英国长老会的马雅各医生(Dr.JamesMaxwell)与二位中国同工抵达台湾南部。1872年又有加拿大长老会的马偕医生(Dr.GeorgeMackay)抵达台湾北部传教。

鉴于上述史实,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马礼逊来华不应作为基督教新教来华的标志,而应以17世纪20年代荷兰传教士在台湾的传教活动作为基督教新教来华的标志。

将马礼逊来华作为基督教新教来华标志滥觞于西方传教士。1907年,在华基督新教差会举行第三次传教士大会,纪念基督新教来华100周年。这次大会规模空前,影响深远,自此马礼逊来华即被当作基督教新教来华的标志。西方传教士之所以将马礼逊来华作为基督新教来华的开端,不外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英美差会在来华各国差会中的特殊地位以及马礼逊与英美差会的特殊关系。英美差会是近代最早来华的新教差会。五口通商前,来华的新教差会9个,其中英美差会6个,可谓先声夺人,执在华外国差会之牛耳。马礼逊代表的正是英美两国的基督新教差会。马礼逊来华之初,原拟购票乘坐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船只,遭该公司拒绝。他不得不转道美国,要求美国方面给予协助。在纽约,马礼逊得到基督教的帮助,还谒见了美国国务卿麦迪逊,得到麦迪逊致广州美国商馆的亲笔信。美国国务卿要求美国商馆给马礼逊一切方便,帮助他在中国立足。从那以后,马礼逊一直保持着与美国方面的密切联系,向美国有关方面报告在华活动情况,还曾多次向美国呼吁派遣美国传教士来华。当第一批美国公理会传教士于1830年抵达中国时,马礼逊及时为他们提供了最需要的帮助。由于这种特殊关系,马礼逊得到英美两国差会的支持与尊敬。二是对中国的领土主权淡漠。

中国学者对于基督教史的系统研究始于民国时期。20世纪20年代,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反对基督教的“非基督教运动”,教会又一次陷入危机。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规定教会大学必须向政府注册立案。与之相应,规定教会大学宗教课程为选修,宗教活动自由参加,必须加强中国文史教育等,以促使教会大学“中国化”与“世俗化”。这一变革促成教会大学中国文史研究热潮,中国基督教史研究也应运而生,并涌现出一批著名学者,如执教于燕京及辅仁大学的陈垣、洪业、张星?以及先后任教于福建协和大学及沪江大学的王治心等,他们的研究结出了中国基督教史研究的最初成果。

基督新教界教会史研究者首推王治心。王治心为清代贡生,后为监理会信徒,早年曾主编著名基督教刊物《兴华报》及《文社月刊》,并在金陵神学院、福建协和大学任教。1934年,王治心又应沪江大学校长刘湛恩邀请出任沪大国文系主任。1940年出版《中国基督教史纲》,这部著作被公认为国人撰写的第一部较具系统的中国基督教通史。这部著作摒除宗派成见,系统叙述中国基督教史,涉及唐元两代的景教、元代天主教、明清天主教以及马礼逊来华开始的新教各派的传布,并及太平天国宗教,在宗教界与学术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在述及基督新教来华时,王治心认同西方传教士的观点。他说:“劳勃脱・马礼逊(RobertMorri son)谁都不能否认他是更正新教在中国传教的开山祖。”中国宗教界和学术界之所以沿袭西方传教士的观点,也不外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对西方传教士的追随,二是对中国领土主权同样的忽视。在中国基督教史研究刚刚起步、中国基督教界还没有完全达到“自治、自养、自传”甚至还没有脱掉“洋教”帽子的时候,中国基督教界学者沿袭西方传教士的观点是不足为怪的。

值得称道的是,后来的不少学者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如曹琦等在《世界三大宗教在中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6月版)一书中说:“基督教新教之来华,始自十九世纪初叶,远比天主教和东正教为晚。虽然十七世纪,新教曾有过入华的尝试,时荷兰政府在武装入侵我国台湾后,曾派遣教士赴台活动,传教二十余年,发展教徒千人左右,但至1622年(应为1662年――引者注)郑成功将荷兰殖民主义者逐出台湾,新教限于在台的活动也随之终止。而十九世纪则不然,它持久地、深入地在大陆产生了影响。十九世纪为基督新教传入我国开辟道路者是英国伦敦宣教会教士马礼逊。”这段文字重视了早于马礼逊的荷兰基督新教传教士入华事件,不足之处是仍然持“基督教新教之来华,始自十九世纪初叶”的观点。卓新平等主编的《中国基督教基础知识》(宗教文化出版社1999年1月版)对这一问题有更好地处理,相关叙述有:“17世纪,基督教开始来中国台湾传教。”“马礼逊(RobertMorrison)是英国基督教伦敦布道会派遣第一个到中国大陆的基督教传教士。”但该书还是同意“基督教入华传教的历史通常以1807为开端”。因此该书以伦敦会为欧洲第一个派遣传教士入华的基督教传教差会,1827年派遣传教士来华的荷兰传教会为欧洲第二个派遣传教士入华的基督教传教差会,而忽略了17世纪来中国台湾传教的荷兰传教士。

应该说,1807年马礼逊来华对于中国基督教史确实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开创了中国基督教史特别是基督新教在华传教的新局面。它的历史地位与座标的准确表达应该是:马礼逊来华是基督新教在中国大陆传教的开端或者可以说是十九世纪基督新教来华的开端,但不能说成是基督新教来华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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