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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

2004-05-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郑北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13日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

通知说,我国是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水资源分布不均衡,水体污染也很严重,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应进一步深化水价改革

,促进节约用水,保护和优化配置水资源。

通知说,水价改革的目标是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合理调整供水价格,尽快理顺水价结构。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适当提高征收标准。凡未征收的地区要尽快开征水资源费,并逐步提高征收标准。要逐步提高水利工程水价,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优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引导工业、洗车、市政设施及城市绿化等行业使用再生水。对再生水生产用电实行优惠电价,不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免征水资源费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研究制定鼓励生产和使用再生水的税收政策。加快推进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未实施阶梯式水价的地区要争取在2005年底前实施。切实推进抄表到户工作。科学制定各类用水定额和非居民用水计划。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加大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征管力度。尽快完成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扶持和促进海水开发利用。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步伐。改革供水管理体制。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单位,要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现政企分开,逐步引入特许经营制度,通过创新机制促使供水单位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通知强调,水价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分步推进,并要加强对水价改革工作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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