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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良心与道德供给

2004-05-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彭兴庭 我有话说

据报道,租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名河南籍产妇,在家中准备分娩时,被一乡间游医滴注“催产素”后昏迷不醒,其丈夫在拦车送往医院抢救时,却遭到多辆出租车拒载,出租车司机不是说去接人,就是说去倒班,最后的结果是产妇及其胎儿双双死亡。报道称,本来离医院的车程仅需5分钟,但产妇的丈夫却用近一个小时才把病人

送到医院。

这件事情如果与阜阳奶粉等事件联系起来看,我们似乎看到了这么一个严峻的事实:市场经济的内在非道德冲动无时无刻不在侵蚀社会的道德秩序,除了违反了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外,也引发了深刻的道德危机,“市场的良心”被经济交易中“看不见的脚”踢得粉碎。

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曾在他的《道德情操论》中指出:“自爱、自律、劳动习惯、诚实、公平、正义感、勇气、谦逊、公共精神以及公共道德等,所有这些都是人们在前往市场之前所必须拥有的。”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这个道理谁都明白。然而,市场经济良性运行对道德的强烈诉求并不能掩盖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本身存在的“道德悖论”。美国经济学家诺思认为,这是由于在复杂的市场交易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潜在的机会主义倾向所致。在市场经济的求利机制中,被束缚已久的个人主体性得到了空前的释放,传统的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不道德、不讲良心的事情再也不像以前自然经济状态中那样,很容易受到相应的惩罚了。试想想,那些出租车司机,以各种理由拒载,但他们并不会受到什么具体的谴责,从某种程度上,他们是“匿名”的。而在传统自然经济状态下,紧密的社会关系很容易使“缺德”的受到丧失名誉、尊敬、身份和内心平衡等“惩罚”。

在当前社会关系逐渐松散的情况下,重建社会的道德秩序,使市场的良心能够正常地发挥他的仁慈、谨慎和正义的德性,显得非常重要。市场其实并不是没有良心,而是在社会关系和制度变迁的过程中,道德的供给机制滞后于经济的发展。现代博弈论的研究表明,如果参与者人数不多而且连续不断的博弈的话,那么人们就会趋向于选择合作而不是欺诈。但如果信息不对称的话,人们并不了解整个博弈,社会将很难自发形成一种有效的预期机制,在这样的情况下,当合作变得不太可能时,普遍的欺诈由此而产生了。而作为国家,他的作用就在于提供博弈的规则,使得交易双方都能够轻而易举地知道违反博弈规则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但是,这还远远不够,我们知道,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不仅仅存在着制度的缺乏、规则的不完善,而且监督的不到位、制裁的乏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有规不循”。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刘伟教授说的对:“制度的建立,健全和严守尤为重要。只有在制度上使得欺诈者必自欺,无信者必自损,才能够保证新的道德秩序的确立。”

再回过头来看出租车司机的拒载事件,假如我们的制度能够迫使出租车司机为他所拒载的后果负责的话,而且这种责任是一种必然的结果,在乘客和出租车司机多次博弈后,这样的拒载事件就必然会大大减少。正如我在前段中所提到的那样,出租车司机拒载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其实起源于市场交易中的机会主义倾向,正因为一直以来拒载是出租车司机的“常态”,而且也没有受到必要的处罚,因此,这种“机会主义”思维的蔓延使得这种“不道德”的行为更为泛滥。而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要使这种“机会主义”转变为“必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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