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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药价虚高要治根

2004-06-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翼 我有话说
    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布了部分药品大幅降价的消息,但是,也有人担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聪明”的药厂和医院有办法规避国家的价格监管,使药品降价成为“空降”。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当前药品价格高的主要表现是流通环节差价过大,购销中存在大折扣、高回扣,表面看是价格监管问题,背后

实际是体制和机制问题。

有关人士从四个方面分析了驱动药价上涨的原因。

一是药品零售环节缺乏竞争,市场难以发挥有效的调节作用。药品具有被动消费的属性,患者难以自主选择,必须在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下进行,而医疗机构在药品终端销售中处于主导地位,医疗机构间又缺乏有效竞争。

二是“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导致了在利益驱动下,医疗机构过分追求药品差价收入。

三是我国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产品结构趋同,普药生产严重供过于求,市场竞争激烈。企业为了占领市场,扩大份额,将价格折扣作为推销药品的主要手段,药品市场的竞争便演变为价格折扣的竞争。

四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医药费用分担机制刚刚起步,对药品价格费用制约机制的作用还没完全显现出来。

按照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监管,并出台一系列新的措施: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确保这次降价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对于不及时执行降价措施的经营单位,依法严肃查处。

――为防止此次降价后出现不合理的药品替代问题,发改委将适时降低其他相关的抗感染类药品价格。

――针对药品中间环节不合理的加价行为,国家发改委将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有效压缩流通环节的价格空间。同时将采取相关的价格调控措施,抑制企业自主定价药品价格出现上涨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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