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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次新突破

2004-06-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陆正方 我有话说

去年10月底至12月初,我市在省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对沛县县长推荐人选进行公推公选。经过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二轮民主推荐、驻点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演讲答辩和现场民意测验、差额考察、全委会票决、依法任命等程序,成功地选出了干部群众和党组织都满意的沛县县长人选,在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上实现了新的突

破。

这次公推公选是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把党管干部原则与民主机制、竞争机制相结合的新的干部任用方式。在具体实施中,我们抓住民主推荐这个关键,突出竞争选拔这个重点,科学设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保证了公推公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民主推荐阶段,为了在更大范围内推荐出社会公认度和干部群众认可度高的合适人选,我们召开了有754名县处级干部参加的首轮民主推荐会,从符合条件的70名报名者中推荐出12名推荐人选;第二轮民主推荐在29名市级领导干部中进行,从第一轮民主推荐产生的12名人选中再推荐出6名推荐人选。为防止和杜绝民主推荐中的“打招呼”、“拉选票”现象,我们在通知与会人员时,不提前告知会议内容,推荐会上当场划票、当场投票、当场计票,有关人员现场监督。在公开选拔阶段,我们对通常采用的“笔试+面试”的固定模式进行了大胆改进,取消了文化知识测试,在驻点调研、撰写调研报告的基础上,组织演讲答辩、民意测验,重点考评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6名推荐人选在为期5天的实地调研后,集中一天时间封闭撰写调研报告,由工作人员统一打印、密封后,交评审组打分。演讲答辩环节,邀请9名省、市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组成评委组现场评分,同时组织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有关领导,市及沛县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干部群众参加民意测验,现场提问,并打出名次。最后的综合得分,按调研报告、演讲答辩和民意测验3:3:4的积分比例,选出前3名进入组织考察程序。组织部门对进入前3名的建议考察人选进行了差额考察,市委全委会对考察确定的2名建议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最后确定1名作为沛县县长候选人推荐人选,提交沛县人大常委会和人代会依法选举任命。

公推公选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不仅选出了上上下下都比较满意的合适县长人选,而且发现和储备了一批优秀领导人才,名列前茅的合适人选得到及时启用,在全委会上表决的另一位人选最近被任命为新沂市市长。公推公选向全社会展现了平等竞争、择优录用、重视真才实学、尊重民心民意的选人用人过程,树立了重公论、重能力、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公推公选进一步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较好地落实了党员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四权”,有效地防止和克服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公推公选给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人提供了施展才华的机遇和舞台,为干部队伍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公推公选县长推荐人选,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一次创新实践,也是我市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的一次综合运用,在许多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一是在推选的职位上有了新突破。公推公选县长这一重要职位,突破了公选仅在副职和委任制领导职位进行的模式,首开县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公推公选的先河。近年来,一些地方对公开选拔和公推竞岗进行了积极探索,但往往只选择非重要职位和较低层次职位,在县以上党政正职领导职位进行公推公选尚无先例。这次公推公选以县长职位为突破口,主要目的是解决重要岗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科学选任问题,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干部选任制度,切实加强县级领导班子建设,为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在干部选任方式上有了新突破。传统委任制的干部选任方式,缺乏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强调的是考试竞争,缺乏干部群众的民主参与。公推公选把民主推荐与竞争选拔有机结合起来,探索了一种全新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公开推荐,体现的是民主机制、民众参与、民意公认;公开选拔,体现的是竞争机制,在竞争中比较,在竞争中鉴别,在竞争中取舍。通过这种方式,“推”出的是干部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考”出的是干工作的真本领,“测”出的是群众公认度,使选出来的人选既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又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竞争力。这样做,有利于把组织的力量、民主的力量、竞争的力量有机结合起来,选出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人民信得过的干部。

三是在干部评判主体上有了新突破。公推公选,把评判干部的权力由组织部门单一行使变为组织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行使,组织部门由选拔干部的评判者,变为评判规则的制定者和规则执行的组织协调者、监督调控者,最大限度地发挥干部群众在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评鉴中的主体作用。干部评判主体的转变,使选出来的结果更能体现民意,更为公平公正。通过竞争当选为沛县县长的孟铁林,在沛县人大常委会和人代会上都以满票通过,这是15年来该县连续三届人代会没有出现过的现象。

四是在干部任用决策机制上有了新突破。公推公选改变了单一的干部选拔任用决策形式,创新了科学、民主的干部任用决策机制。过去干部任用一般为书记办公会讨论,常委会最终决策;公推公选中,决策改为在民主推荐和公开竞争的基础上,由市委常委会初决和市委全委会最后表决。决策形式既有常委会集体讨论、提名,又有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决策办法由等额表决变为差额表决,形成了在民主推荐和公开竞争的基础上由常委会初步酝酿、全委会差额表决、人大依法选举任命的决策机制。用这种决策机制选人,社会上对干部任用的议论少了,对人事调整的误解和偏见少了,形成了良好的用人导向和舆论氛围。这次公推公选,程序规范严谨,决策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干部群众、上下左右一致认可,市委和组织部门都赢得了各方信任,提高了威望。

当然,公推公选同其他新生事物一样,都需要有一个完善提高的过程。在公推公选的规范化制度化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程序和办法,并把公推公选的经验运用到日常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中来,使之逐步成为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在提高公开推荐的科学性方面,要针对不同的职位要求确定不同的民主推荐范围,重点在一定层次的领导、了解人选情况的干部群众和代表人士中进行。在完善公选测试评价工作方面,要进一步改进测试手段,改变单纯的结构化面试答辩的模式,引入先进的人才能力测试评价系统,建立专家评委库,提高能力测试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在公推公选的具体操作方面,要合理简化程序,降低工作成本,进一步提高效率和质量。在公推公选干部的管理方面,要实行任期制、试用期制和跟踪考察制度,加强经常性的教育管理,促使其健康成长。(作者为中共徐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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