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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学习不等于自己学习

2004-06-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朱培志 我有话说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思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情景……”,这种自主探究式学习的提出和实施,打破了几十年来课堂里学生被动服从的静态局面,改变了教师的教学方式,也改变了学生的学习方式,构建了一种新型的动态的教

与学的框架,可以称得上是一场教与学的革命。

然而,真正让学生动起来,让课堂活起来,却不是一件易事。有些教师误认为自主探究式学习,就是让学生自己学习,给学生以充分的自主权,就可以了,所以课堂上“大撒把”,盲目地追求“活”。课堂放开了,热热闹闹;学生活跃了,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甚至还有许多是老师始料不及的问题。教师面对学生的争论无所适从,有的置之不理,有的不置可否,有的给予的评价一律都是“好”。从表面上,学生是动起来了,课堂气氛也很活跃,但仔细观察,这些课只停留在形式上热热闹闹,没有真正激发学生的深层次思维。该点拨的没点拨,该讲清楚的没讲清楚,纪律难以控制,教学任务难以完成,教学效果差。笔者听一位教师讲《邹忌讽齐王纳谏》,放手让学生自主学习20分钟,然后提出问题,教师解疑。结果学生提出了五花八门的问题,至少50种,教师只对邹忌讽谏的原因,根据什么得出“王之蔽甚矣”的结论、纳谏的措施、效果等问题作了简单的解释,实词、虚词、句式、句法等基础知识来不及解释,下堂铃便响了,不得不草草收场。

由此可见,改革教学方法不能简单化,课堂教学改革不只是调动积极性、主动性,不能把课改简单地理解为就是让教师放开手脚,让学生自己学习。

那么,怎样才能让学生既动得了,又动得好呢?,《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的第一条就指出:“充分发挥师生双方在教学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还指出:“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这就强调了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重要作用。一是教师必须精心组织,根据教材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教学的任务、目标和重点,使学生有的放矢地学习;二是教师在课堂上要善于引导,恰当控制节奏,使学生在课堂上科学有序地进行学习;三是教师要选用有效的教学方法,激发诱导学生的学习兴趣,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四是要不断地启发学生深入思考,解答学生提出的各种疑难,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

总之,自主探究式学习并不是一种无序、盲目行动,学生的知识储量、学习能力、生活阅历的局限,需要借助教师的引领、参与与调度。唱戏的是学生,搭建舞台、导演制作的应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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