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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国遴选十名高级检察官

2004-06-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杨维汉 李亚杰 我有话说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从全国各地检察机关遴选十名高级检察官。

这是自检察官法实施九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遴选高级检察官。此次公开遴选是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次新的突破,对全国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

这十名高级检察官

将充实到最高检反贪总局、法律政策研究室、公诉厅、侦查监督厅、民事行政检察厅、控告检察厅和铁路运输检察厅等部门。遴选条件规定,报考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处级以上检察官职务,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正科级检察官职务;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正科级干部需具有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备三年以上与报考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等。

此次公开遴选工作开展于六月初至七月上旬,历时一月有余。有关报名手续和相关事项,可浏览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报考者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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