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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开放”呼唤社会公德

2004-06-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侯化生 我有话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 “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创造条件对全社会开放,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一律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参观可实行半票。”《若干意见》公开发表后,各地纷纷响应,根据实际相应作出贯彻落实方案。据了解

大多数省份规定,从5月1日起,各级各类文化展馆等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这是一件令人振奋的好事,对于未成年人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塑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等高尚的道德品质等,无疑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高兴之余,笔者心里也存在些许担忧。诸如这些文化展馆是否做好了迎接大批量游客的准备?这种准备应该是全方位的,包括承受能力、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等;作为每一个未成年人,包括家长,他们在精神、公德等等方面也准备好了吗?

这种担心,绝不是杞人忧天。

记得上海市的一些公园刚刚推出免费开放日的某天,共有22万人次涌入上海植物园,致使园内450平方米的植物毁坏严重,550平方米的草坪被踩坏,竹林内50%的新出嫩笋被折断、挖掘。在共青森林公园,超过20万人次的游客不仅使园内环境一片狼藉,还有近千名的“铲刀族”,竟在公园平坦美丽的草坪上挑挖野菜,使无辜的草坪遭受严重破坏。有的公园万般无奈,只好从保安公司聘请专业保安进行管理,使得真正意欲寻觅一方净土的游客大呼“煞风景”。

还记得广西桂林从2000年10月1日开始向社会免费开放设施标准较高的800余座公厕之际,一些如厕者在共厕墙上、门上乱写乱画一些粗俗的图画和文字,厕所的设施也遭到程度不同的破坏。更有甚者,有人将标志锁、挂包钩、走廊壁画、不锈钢阀门、铝合金窗等顺手牵羊,据为己有。据一家公厕管理公司的领导讲,从“十・一”免费开放到年底,仅3个月时间,公司管理的14座公厕的维修费就达3万元。

文化场馆同样也面临着这种尴尬的状况。广东省在很早以前,就设立了博物馆等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日”,每逢这天,参观者门庭若市,比平时多几倍,甚至十几倍。一些游客的陋习妨害着文物和博物馆的参观环境,如触摸甚至刮刻文物,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偷扯博物馆内的花草;一些烟民不顾博物馆的禁令偷偷抽烟;一些人在博物馆大声喧哗、吵架;一些旅行社仗着人多,过了参观时间还要强迫博物馆开门迎客等。

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是精神文明建设多年来一直提倡和遵循的原则。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各类公益文化设施是件好事,有利于人们形成文明、健康的道德情操,是广大群众在创造文明中享受文明成果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是,免费开放,公德之心不能“免”,“公共原则”不能丢。除了政府有关部门、文化场馆本身加强管理、做好准备外,每个社会成员也该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做到文明参观,享受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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