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第一批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颁发

2004-06-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韵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11日电 昨天,国家文物局为文物保护工程从业单位颁发了第一批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十分重视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维修工作,把“不改变原状”的文物保护维修原则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下来。但长期以来,文物保护工程由建设部门管理,其施工、设计资质管理无法

可依、无章可循。2003年7月1日,国家文物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正式颁布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和《施工资质管理办法》,并据此着手第一批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评审工作。从各地申报的500多个单位中,评出中国文物研究所等24家单位获甲级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北京房修二古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8个单位获一级施工资质证书。另外,还有部分单位分获二、三级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证书。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