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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对西方近代伦理学的“解构”

2004-06-1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张盾在《哲学研究》今年第五期撰文认为,伦理学关怀人的存在状态。西方伦理学将这一关怀彻底抽象化,结果使得伦理学只从主体方面探究作为行为动机的主体内心道德体验应该指向善良还是指向幸福,而根本不考虑现实中人的特定存在状态是否道德,是否幸福;只关心人的存在的理想状态,即作为善良与幸福的概念化状态,而根本
不关心现实中的人遭遇的种种不幸命运,如罪恶和苦难。与之相反,马克思所理解的人类存在的理想状态,决不是先验主体关于道德原则的某种“想法”,而是现实中人的特定生存方式,是人在现实中的“活法”。按此理解,伦理学不应追问什么样的主体内心状态是道德的和幸福的――是作为善良意志的动机,还是对功利后果的关注,而应追问什么样的人类生存方式是道德的与幸福的――即真正合乎人性的,何种社会制度安排可以保证这种合乎人性的生存方式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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