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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不该以貌取人

2004-06-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山东省蓬莱市人事局 石义全 我有话说

眼下,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以长相、身材作为取舍标准之一,使“相貌问题”成了一些优秀毕业生的择业障碍。

其实,除少数特殊岗位对应聘人员有相貌要求外,一般的生产和经营单位,不必“以貌取人”。“相貌歧视”不仅挫伤了求职者的自信心,而且搅乱了人才和劳动力市场正常的择业秩序,与国家的人才政策

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也是不协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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