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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研究

2004-06-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任新社 我有话说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明确提出:“地方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应主要围绕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开展应用对策研究,有条件的可开展有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这对地方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社会科学工作者指明了工作方向,明确了工作重点,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以与时俱进的精

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加强和改进应用对策研究,推动本地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新发展。

切实加强和改进应用对策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一条基本经验。不论是哲学社会科学的基础理论研究,还是应用对策研究,都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去认识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提高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的:“要深刻领会它的精神实质,善于运用它的立场、观点、方法去指导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及其学科建设”。目前,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面临的一个重大任务,就是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对理论和实践中提出的若干重大课题进行研究。积极投身到这个宏伟而壮阔的事业进程中,思考和回答实践提出的一个个课题,是当今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应用对策研究也只有同社会发展的要求、丰富多彩的生活和人民群众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切实加强和改进应用对策研究,必须联系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社会科学工作者必须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紧围绕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紧紧围绕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以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各级领导决策的难点,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为中心,以深入研究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挂钩,结合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进行理论思考,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在重大课题上有新突破,在应用科学上推出一批有理论性、前瞻性、指导性的成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使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服务,为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服务。

切实加强和改进应用对策研究,必须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目的是服务社会实践。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只有应用于社会实践,才能体现自身的价值。目前,在成果组织管理、成果评价审定、成果转化渠道上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要提高成果的转化率、影响力,必须建立有效的转化机制。要强化社会科学规划研究的组织管理,搞好课题合理配置,注重供需对接,研究工作要自觉围绕社会需求来展开,选题上要尽可能与时代合拍、与现实需求对路、与党政工作衔接,并善于提出高水准的建议对策。对成果的评价,要注重原创性,注重实际价值,鼓励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在成果的宣传和应用上,要大力宣传哲学社会科学的优秀成果,扩大优秀成果的社会影响力,推动优秀成果更多更及时地应用于实际。要拓宽优秀成果的转化渠道,建立向领导机关的呈报制度,拓展政府、企业、社会与研究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发布途径,注重发挥出版资助、成果评奖等激励机制作用,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切实加强和改进应用对策研究,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既是一种精神、一种作风,也是一种品质、一种责任,是对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提出的一项根本要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是探求真理的过程。它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客观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世界,从事实本身的内在联系去把握事实。因此,在应用对策研究中,必须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求在实践中科学揭示事物的本质及其内在联系之真,务将获取的规律性认识应用于实践之实,切实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要真正做到求真务实,就必须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队伍的思想道德和学风建设。在经济转型期,现实的各种诱惑增多,社会心理较为浮躁,在这种情况下,社科工作者严谨的治学精神不能丢,传统的优良学风要发扬。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民主求实的学风;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努力从人民群众广阔而丰富的实践中提炼研究题材,汲取思想养分,提出真知灼见,创造学术精品;要坚持与进俱进的精神,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学术道德修养,做人、做事、做学问相一致,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维护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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