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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公”民“安”

2004-07-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朽木 我有话说

任长霞的遽然离去,震惊了62万登封人民,14万人自发为她送行;任长霞的动人事迹,感染了全国亿万民众,人们发自内心地呼唤着她的名字。一个好人,一个好党员,一个好官,一个不凡女性,她的形象,镌刻在人民的心里。这都因为她心中装着人民群众,心里始终装着一个“公”字。

“她说,公安,公安,心中只有‘公’,人民才能

安;警察,警察,前面为什么加‘人民’二字 就是让我们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警察。”朴实无华的诠释中,蕴含着的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一个“公”字重千钧 心中有“公”,民众得安;同样的道理,适用于各级各类的官员。

一是要具公心。即,时刻牢记我们的职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时刻记着凡事都要出以公心,维护公家、公众的利益;时刻念着自己的“公众形象”,想着手中的权是公权,是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力,而非一己之私;永远守住一个底线 心中要始终想着自己是端的公家饭碗,首先要为公家、公众办事,凡事不能亵渎一个“公”字,不能忘了公家和公众。

二是要讲公正。公权在握,一定要严守公平、公正,要服膺一个“理”字,遵守一个“法”字,把握一个“情”字。要敢于坚持原则,主持正义,铁骨铮铮,“刀枪不入”。在真理与权势的较量中,要义无反顾地维护真理,在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中,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正义一边,特别是在权与法、钱与法等的较量中,在金钱、美色等各种诱惑乃至赤裸裸的贿赂中,都要时刻记住自己的“公”字身份,意守丹田,不乱方寸。

三是要讲公开。公生明,廉生威。古来如此。而廉,又只能自公而来。这里的“公”,不仅指出以公心,而且指公开、透明,不搞藏着、掖着。无欲则刚,凡事敢于公开,敢于实施“阳光政策”,敢于将自己置于“阳光”之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敢于把“底”交给人民群众,这样的官,最能服众。

四是务要“公干”。即,要想为公家、公众干事干活,要尽一切力量为公家、公众干成事、干好活。完全的两面嘴脸,实际上是贪鄙腐败的官,当然与“公”无缘。口头上喊得震天价响,但就是不去付诸实施的,不“公”;慵懒散漫,吊儿郎当,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同样不“公” 这样的“假公”济私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者,在人民群众中影响极坏,不可不识,不可不严加制止。

一个“公”字重千钧,一个“公”字魅力大。从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到刚刚离开我们的任长霞,都是身体力行这一条的楷模。不是不讲人情,不是说要“消灭”个人利益,而是说,当官,就要以公为重,以公为先,以公为业,以公立身。如此,则民心服膺,则国泰民安。这就是任长霞同志所说的“心中有公,民才能安”,这就叫做 “官公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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