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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企业安全监管需加强

2004-07-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5日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仓储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郑州陈砦“5・5”特大冷库货架倒塌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仓储企业(包括各种商品储存企业、仓储式超市等)在安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通知》要求各地安监

局要切实加强对仓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通知》指出,加强对仓储企业的安全监管,首先要充分认识仓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特别要加强对安全基础较差的中小仓储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其次要督促仓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须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三要督促仓储企业严把仓储设备设施质量关,企业要严格审查供货单位和安装单位的资质,并对产品和施工安装质量组织验收,严防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设备投入使用,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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