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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讲史”传统的流变与诗赋的正宗地位

2004-07-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赵逵夫 我有话说

中国文学历来有两个传统,一个是抒情的传统,一个是讲史的传统。后者的形成同中国古代从西周开始即重视史的记载有关。但先秦之时几种优秀的讲史作品历来仅仅被看作史书,以为完全是“左史记言,右史记事”的产物,把瞽史们生动的细节描述、心理刻画等文学上的创造完全归为史官的功劳,故先秦时讲史的传统为学者们所

“视而不见”。汉初,国家政策宽松,又实现了统一,文坛稍为活跃。自汉武帝独尊儒术,加强了思想箝制,经营四方及中央集权制的确立,歌功颂德的骋辞大赋成了最受重视的文学形式;小说、戏剧这些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在民间传播,但为文人所不齿。讲史之类也变得严肃规整起来,加以收敛。汉代兴盛的《公羊传》、《谷梁传》,其中生动的历史故事只存留一些片断,大部分为讲稿一样解释《春秋》,揭示的所谓微言大义的东西。《吴越春秋》、《越绝书》之类的材料只在民间流传,被文人整理写定之后,既不被看作文学书,也不被视作史书,而归入伪书或杂史一类。此后从《史记》、《汉书》开始,中国成系列的史书逐朝修纂成所谓“正史”,又有《资治通鉴》之类编年史书,以上接《左传》。讲说历史完全成了民间的文学形式,即所谓“讲史”,及后来的“演义”。唐宋传奇(往往带有纪实的形式,是受讲论历史故事的影响)及笔记小说之类文言小说虽为文人所喜好,但也不占正宗的地位。大体说来,从战国末年开始,至西汉中期确定,中国正宗的文学是以抒情见长的诗和以言志见长的赋,笼统说来,都属于抒情的范围(赋是通过铺排、夸张表现作者的某种看法与情绪,故多描写,但终归是“卒章言其志”)。

诗赋成为中国文学的主流,不是没有原因的。上面所说讲说历史的“春秋”之类先是被误解而排除在文学之外,后又完全让位于史书而流传于民间,这是对比上的原因,是外因。其实质上的原因是诗赋最能体现汉语的特点。因为民间作品主要是口传,而文人创作必须借助于文字。古汉语一词一音,书之竹帛则一词一字,无词尾变化,以词序体现句中各成分的关系,而又灵活变化,奇正相生。这对于作到诗歌句子的整齐匀称、相互对应,比其他的语言有更多的方便;汉语又有声调,声调体现着音的高低、长短、强弱、快慢、轻重,因此,按不同声调安排词汇,会使句子具有音乐性。汉字又是由象形、指事发展而来,也多会意、形声字,所以字形结构本身便带有类别性和一定的情感色彩,给人以想象与感情变化上的启发与暗示。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杰出的作家总是在千方百计发掘本民族语言中潜在的艺术表现力。汉语既有上面所说的长处,所以诗人、作家们在几千年的探索、努力中,将它在诗创作各方面的艺术表现力发挥得淋漓尽致。诗歌在艺术上所追求的无非是两点:一是对意境、情感、感受的极强的表现力,尽可能缩小言意之间的隔阂,克服“言不尽意”的法则对作家笔墨的局限;二是使作品更具音乐性,使作品的语言最大限度地具有音乐的美感。为了达到第一个目标,诗人、作家运用了各种修辞手段,如摹状、比喻、比拟(拟人、拟物)、通感、夸张、象征、暗示、拈连、移就、对照等,创作中往往“炼字”,企图以选字之准确、字词搭配之恰到好处而作到传神、传情。为了达到第二个目标,诗人从句式、词语的安排布置等方面极尽变化之能事,以求达到音韵的谐调及字词声音的变化同内容的一致。比如屈原的《离骚》,除继承《诗经》中雅诗的艺术经验和楚民歌的用韵特征,用固定的偶句韵,增强了诗的音韵节奏之外,还采用四句为一节的形式,并且在单句之末用“兮”收尾贯穿全篇,以与灵活变化的偶句韵相结合,有变有不变,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交韵的形式。泛声的语助词“兮”主要表示着吟诵中句末声音的拖长,又有变换着的偶句韵脚与之相间,使全诗并不显得用韵单调,也不显得转韵频繁。尤其令人惊叹的是,诗人在偶句韵脚常常邻近韵部相转,形成音韵上的渐变,回环往复,如流水之曲折变化。不仅如此,《离骚》六言句(不计“兮”)句式上采用第四字用虚词或意义较虚之字的方式,使一句之内,形成吟诵中轻重缓急变化的节奏,又往往利用一句之中这种若断若连的结构形式,在单句的第三字(虚字之前一字)也往往押韵,形成句中韵。如:

惟党人之偷乐兮,路幽昧以险隘。
△●○●△

岂余身之殚殃兮,恐皇舆之败绩。
△●○●△

(单句中真部韵,偶句末锡部韵)

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
△●○●△

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用失夫家巷。
△●○●△

(单句中元部韵,偶句末东部韵)

羿淫游以佚畋兮,又好射夫封狐。
△○●△

固乱流其鲜终兮,浞又贪夫厥家。
△○●△

(单句中幽部韵,偶句末鱼部韵)

曾?欷余郁邑兮,哀朕时之不当。
△●○●△

揽茹蕙以掩涕兮,沾余襟之浪浪。
△●○●△

(单句中微脂合韵,偶句末阳部韵)

及年岁之未晏兮,时亦犹其未央。
△●○●△

恐??之先鸣兮,使百草为之不芳。
△●○●△

(单句中微部韵,偶句末阳部韵)

(△表示韵脚字,○表示虚字韵脚,●表示句中固定位置上的虚字或意义较虚之字。下同)

还有单句句中同字相押,及多例旁转、对转相押的,不再一一抄录。这种句中韵脚,有的随句子的变化,也产生个别变例:如句子在虚字前增加了一两个字,这个韵脚字可能就在第四字或第五字上,如:

余固知謇謇之为患兮,忍而不难舍也。
△△●○△○

指九天以为正兮,夫唯灵修之故也。
△●○△○

(单句中元真合韵,偶句末鱼部韵,带虚字脚)

如果虚字前少了一个字,就落到了第二字上,如:

皇览揆余于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
△●●△

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

(单句中同字韵,偶句末耕真合韵)

屈原在语言艺术上进行如此自觉的追求并且达到如此的高度,令人惊叹!过去学者们认为屈原之时中国文学的意识尚未觉醒,艺术上的一些表现是自发的,而不是自觉的追求,实在是违背了文学史的实际。南北朝之后诗歌由诵诗转向案牍诗,虽然仍有歌诗产生、流传,但不占主流。但是无论是耳治的诵诗,歌诗,还是目治的案牍诗,都极其注意语言的表现。歌诗因为有乐曲相配,对于平仄及押韵的规律不甚在意,但在炼字、布置(如对偶)等方面,仍然是着意经营,有着很强的感染力。

赋是由诗演变而来的,由诵诗吟诵的特征结合了问对散文及设论的结构特征而形成。因为它是用诵的方式传播的,不依靠音乐,所以也特别注重对语言本身的表现力,以至于对汉字各种表现功能的利用。赋从战国末期产生,至汉蔚为大国,成一代之文学,体现出大汉王朝积极上进的时代精神。至汉末抒情小赋兴盛,多有名篇;魏晋后又趋向诗化、骈化,可以说是对汉语特质的最全面、最充分的发掘与试验,为唐代律赋、律诗的形成提供了艺术经验。人们都知道唐代以诗称盛,其实就其数量而言,赋不亚于诗,其艺术水平,较之汉魏六朝也有所发展。赋在中国文学史上实际的成绩和地位,比今天一般人知道得要大得多、高得多。直至清代,诗体赋、骚体赋、骋辞大赋及散体赋也都仍有人创作,而且清代赋作绝大多数为律赋。

正由于这个原因,有必要对诗赋关系作一深入的探索,要深入到句子,通过对句式、句子结构的发展变化、相互吸收,来揭示诗赋的关系,因为既然文学作品是语言的艺术,中国诗和赋最突出地体现着汉语的特色,如果脱离对语言深入细致的分析,而去谈其他,总不能揭示出其发展演变中细微的深层的东西。当然,要作到这一点,也要对文本、体裁、作家作品等有关情况都有所了解,甚至作新的探讨。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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