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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的保险单

2004-07-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魏雅华 我有话说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不久前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他说,我们现在的这些保单叫大学生看都看不懂,你怎么让人家买你的保险呢?

他说的这段话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1998年9月,我参加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西安分公司的“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同时参加了“附加住院保险”。而我参加“重大疾病定期保险”,

为的是获得“附加住院保险”。不参加“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就不能加入“附加住院保险”。我是为了“附加住院保险”,而被动地加入了“重大疾病定期保险”。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我办的是趸交,一次缴纳了12924元,又缴纳了“附加住院保险费”650元,一共缴纳了13574元。缴纳了这么一大笔保险金,我想,今后我生病该是有保障了。

投保几个月后,我常感觉口渴难忍。我去医院检查。一查,是糖尿病。医生当即要求我住院治疗。

出院后,我去保险公司理赔,十天后,为我报销了全部住院医疗费的70%,一共也就几百元钱。

1999年9月25日,我的保险到期,“附加住院保险”是每年办一次,该交钱了。但保险费的数额变了。增加的幅度不小,我按新规定缴纳了1999~2000年年度的“附加住院保险”保险金。

然而几天后,我却接到了拒保通知单。保险业务员在电话上告知我说,是因为健康上的原因。我说,我在投保时是健康的呀。他们说,可您现在生病了,您现在患有糖尿病呀。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每年缴纳一次的“附加住院保险”的用意在此。每年缴纳一次是一次大清洗,把那些有病的,有可能需要理赔的人清洗出去。我顿时有一种被“涮”的感觉。我不能不问:这是医疗保险吗?如果我一辈子不生病,我干吗要买医疗保险?

我当即表示,我当初参加“重大疾病保险”是冲着“附加住院保险”来的,如果“附加住院保险”被拒保,我将退出“重大疾病保险”。

她在电话上说,这是您的权利。不过,“重大疾病保险”的“退保”规定。我们只按“现金价值”退还。

当初,我参加保险的时候,根本不知道“现金价值”是什么含意,有什么用,也没有人告诉我这件事,现在才告知我了。原来“现金价值”是一个含意十分暧昧的词,真弄不清他们当年是怎么发明“现金价值”这个词组的,而这个词组又与“退保”有什么联系。也许他们觉得越暧昧越好。

于是,我找出该条款仔细研究,一研究,发现我若退保,不过刚刚一年时间,我什么都没得到,可我将损失近3000元!而这3000元,很可能是他们给了保险业务员的“回扣”,或叫“提成”。

我终于没有退,那是因为退了我的损失更大。那是根鱼剌,卡在我的喉咙里,吐不出咽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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