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民族歌舞《云南映象》的启示

2004-07-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专栏记者:田延辉 本期策划:王保纯 夏桂廉 我有话说
缘起不久前,一台主要由农民表演的民族歌舞集《云南映象》在京城上演,著名舞蹈家贾作光看过首演热泪盈眶,连呼“震撼”;承接演出的保利剧院7天演出票一售而空。进京之前,这个由杨丽萍编导并领衔主演,民间资本投入、市场化运作的《云南映象》,先后在昆明
、杭州、宁波、上海等地演出129场,收入数百万元,还获得了中国舞蹈“荷花奖”金奖。

就在《云南映象》轰动京城的同时,北京、山西、宁夏等地的民族民间音乐、舞蹈被文化部列入第二批29个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名单,将由国家出资保护。两件事让我们很自然地想到三个词:原生态、市场与保护。怎样把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市场会不会损害民族民间文化的原生态?民族民间文化要不要发展?探讨这些问题,对蕴藏着丰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地方,无疑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特邀嘉宾:

  

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云南映象》艺术总监、主演
中国文联副主席丹增文化产业蓝皮书主编张晓明和主要投资人之一杨丽萍

《云南映象》表现了原生态的美

记者:有人把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比作瑰丽的宝石,但不可否认,现实的种种红尘让宝石蒙灰。《云南映象》吸引大城市的原因是什么?

杨丽萍:因为《云南映象》表现了原生态的生活,揭示了生活本身的美。对待民族民间艺术,艺术家一定要尊重、要真诚、要纯粹。我赞赏《五朵金花》、《冰山上的来客》的作者雷振邦和写了大量西部歌曲的王洛宾,因为他们肯骑着马去发现山歌。这种挖掘和创造,需要静下心来、沉入生活。

我痴迷自己所在的这块土地,跳舞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亲眼看到云南许多民族民间舞蹈绝技失传,我痛心疾首。我开始想用电子手段把这些记录下来,但舞蹈是动态的,人在舞就在,人不在舞就不在,只能想办法用舞台表演记载这些珍贵的民间歌舞。

我讨厌穿着半高跟鞋跳民族舞,舞蹈最本质的东西,应该是真实的生活和那种未经修饰的喜怒哀乐。为了寻找这些本质的东西,我和同伴在云南各民族村寨呆了15个月,边听、边看、边感受、边寻找。只有尊重群众,和他们建立纯粹自然的感情,才能出真正打动人、有市场的好东西。

在我看来,有价值的艺术也有商业价值,如果说保护了艺术却让别人掏钱养活,是一种耻辱。“因为是艺术所以不卖钱”是一种借口,真正的民族民间歌舞具备与市场契合的潜质。

丹增:云南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丰富,保持和发扬这些优秀文化传统,必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省里制定了“科学合理保护开发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的目标,突出引导、扶持和监管,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在财政、税收、工商、投融资、土地、人才、社会保障等方面,给文化企业提供政策扶持。

文化产品有意识形态属性和商品属性,所以在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时,我们既着眼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又优化配置各种有可能开发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我们提出,在不违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前提下,充分尊重艺术家的创作思路,尊重投资商和市场的选择。比如,剧组与国内外演出商建立了联系,以后的事情就交给市场了,省领导看演出也要自己掏钱买票。

有所不管也要有所管。艺术家到不了田间地头,就挖不到民族民间文化的精华。为此我们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和文艺创作基金,每年拿出150万元补助他们下基层的吃、住、行和采访费用,《云南映象》在最困难的时候,就得到过20万元这样的补助。

张晓明:文化产业是“创意产业”,从文化资源到文化产品、文化品牌,离不开艺术工作者的创造。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程度的高低,取决于艺术家原创力的高低,而原创力只能来自于深入生活。

我国的文化产业还处在发展的低级阶段,政府在这个时候要对初步形成的市场主体“扶上马,送一程”。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政府要介入。文化产业的产业链比较长,市场风险比较高,政府要组织好市场,出台积极的产业政策。当市场环境形成了,政府就应该适当退出。

民族民间文化也要不断创新

记者:在云南有这样一个故事 中央乐团的作曲家田丰创办了一所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传习馆。田丰把民间艺人和有歌舞天分的孩子集中在馆里进行文化传习,坚持“原汁原味,求真禁变”,不对传统做任何加工,甚至不让学员看电视。可是传习馆最终关闭,田丰也因肺癌去世。有人认为传习馆的悲剧在于“求真禁变”,那么《云南映象》的成功,原因又在哪里,民族民间文化中原生态的东西该如何对待?

丹增:这就要处理好民族文化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继承就是要把我们已有的传统民族文化的优秀部分加以整理发掘并发扬光大;创新就是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广泛汲取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不断为传统注入新鲜血液,使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文化产业也要把握特色文化产品与主流市场需求的关系。不考虑主流市场的真实需求闭门造车,必然被时代抛弃。要借助新视角、新技术和新包装,使各种原创性的文化作品能够大规模复制,从而满足更多消费者的需求。

杨丽萍:因为对民族民间文化的现状有着共同的忧虑,我对田丰满怀敬意。但“禁变”不科学,舞蹈是直接与生命、生活有关的艺术形式,要跟着生活的改变而改变。比如,原来你跳跃是为了追逐猎物,但现在不需要追猎物了,这种跳跃肯定没有了。

对民间艺术中最精华的元素要保持,但全面禁变就会产生停滞。《云南映象》采用了一些现代的编排、灯光、舞美手段,是为了更充分地展现演员内心的东西,这些手段只是烘托,不会损伤艺术的原生态特质。我们要永远根据观众和时代的审美进行调整。

张晓明:任何一种文化都要在发展中生存,保持民族民间文化独特性,也必须要在创新中实现。为了保持传统而与外界隔绝,会断送文化汲取营养、不断发展的机会,最终也将断送文化遗存。所谓“原汁原味”,指的是保持文化的特色,它与创造、发展并不矛盾。

市场会不会损害民族民间文化的原生态

记者:资本有逐利的本性,而民间民族文化的保护、发展公益色彩明显,我们怎么保证这些民间民族文化既被市场接受,又不被市场损害呢?

张晓明:这又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不能用一般市场化的规则来理解文化产业。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注意到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脆弱、不可再生的特点,随时根据文化产业发展的状况评估文化资源的生存状况。国外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在保护和开发的问题上,政府必须主动干预,用法规保证文化资源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

杨丽萍:《云南映象》当中原生态的舞蹈元素,是人们对生活、生命的深刻体会,其情感是人类共同的审美所在,市场喜欢这些人性的东西。但这些东西有时过于繁杂,我们采撷其中精华,像串珍珠项链一样串起来,它就更能打动人。

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推广要借重市场,但表现形式不能偏商业化也不能偏所谓的纯艺术,其间最难的是对艺术主张的坚持,我认为这种坚持就是对民族文化的尊重、继承和维护。所以即便有投资商给我1亿元,我还要想一想,我不能因为钱搞得很花哨,搞得连自己在那里都不知道。

现在一些群众演员身上原生态的东西正被侵蚀,我能感觉到,但你不能对他们说,你们怎么不穿绣花鞋了,你们房子上怎么都贴瓷砖了?他们会想你穿皮鞋,住高楼、开汽车,凭什么要我们骑马。我们没有权利阻止他们接受现代化,也无法阻止。但我可以用自己的审美和能力,引导他们在舞蹈中表现最本真的东西。有了《云南映象》这样的剧目,那些传统就还有用,就会有人学。这些演员不跳了,会回到村子里,教村子里的人。

丹增:在对民族民间文化继承、创新的同时,必须加强对不可再生的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既要避免没有节制地掠夺式开发,又要在保护的同时进行可持续性开发,形成保护与开发并举、以保护为重的良好态势。为此,云南省出台了一系列继承、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政策法规。对于那些面临失传,社会资本不愿意投入的民间艺术,我们会不惜成本,尽最大的努力加以保护。

云南力争在3至5年内,使文化产业产值占全省GDP的比例达到5%-8%。一旦这个比例达到8%,我们不会提出更高目标,而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保护上,保证民族民间文化的根不受伤害。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