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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电力应急机制

2004-07-2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近期,很多大城市为缓解供电紧张,通过实施部分限电、紧急拉电、停止非重点建设项目用电、关闭部分景观照明和其他调荷节电措施,造成一些负面效应,如调荷限电和紧急拉电使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又如部分外资企业因此产生恐惧心理,影响其投资的积极性等。

为此全国政协委员鲍敏中建议:1、大城市应有两个或以

上经检验具“黑启动”能力的电厂。2、切实加强分布式电源系统、尤其是具有冷热电三联供功能的分布式电源系统的研究和建设。3、尽快出台《用户安全等级制度》,以此作为拉闸限电程序预案的依据。4、建立市场化的有效配制电务资源的机制。5、建立社会系统工程,提高政府应对电网突发事件的能力。6、建立“电力听证会制度”,加快电力管理体制、电力监管体系的运作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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