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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专属保险代理公司成立

2004-07-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徐秀 我有话说

由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控股成立的云南新华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新华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于7月9日、12日相继在两地成立。

长期以来,国内各寿险公司90%以上的保费收入依靠保险公司代理人来完成。保险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员工,收入完全依赖业务提成。保险代理人法律地位的不明确及收入的不稳定,不利于对客

户的长期服务,甚至容易发生一些急功近利、损害消费者利益和保险业形象的行为。为解决这一问题,新华人寿决定对公司现行的营销体制实施改革,设立专属保险代理公司,对销售人员实行员工化管理。改革率先在昆明和重庆试点,将原新华人寿昆明分公司和重庆分公司个人业务营销员全部剥离出来,成为新华保险代理公司的专业销售人员。这些营销员和以前最大的不同在于,他们在转正后都有固定的底薪,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同时享有国家规定的社会福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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