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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民族精神是文艺工作的崇高使命

2004-08-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彦武 我有话说

一切伟大的作品都是来自于作家对时代、民族、国家、人民以及整个人类进步发展的关注与思考,承载并传递着民族的血液和精髓。正如雨果小说之于法兰西,普希金诗歌之于俄罗斯,莎士比亚戏剧之于大不列颠,贝多芬《命运》之于德意志,达芬奇、米开朗琪罗、拉斐尔的美术之于意大利。我国的屈原、李白、杜甫、白居易、苏

轼、陆游、辛弃疾的诗歌,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吴承恩的《西游记》、施耐庵的《水浒传》、曹雪芹的《红楼梦》,司马迁的《史记》、关汉卿的《窦蛾冤》、郭沫若的《女神》、鲁迅的《呐喊》等等,同样深深地哺育和影响着中华民族精神。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迅猛发展的今天,文艺作品更应在提高和净化人的精神境界,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方面起积极作用。在世界各地的异质文化的相互激荡中,一些作家、艺术家丧失了自身民族的个性,迅即汇入了跨国资本统治下的全球语境,呈现民族价值虚无的色彩,成为后殖民文化的泡沫,责任感、使命感和经邦济世的抱负流放他乡。但是,大多数艺术家却坚持着民族主义的立场,守望着我们的精神家园,一方面弘扬文艺的民族特性,挥写本土特色;另一方面,汲取世界进步的人文精神和文艺形式的营养丰富自己的创作,使文艺得到新的发展。

当前,一些文艺作品成了大众消费的休闲品,成了文化的快餐。快餐只能是暂时充饥,不能给人以全方位的满足与深层次的滋养。快餐文化只能是一种对主流文化的调节与补充,不可能占据或取代经典文化和主流文化的主导地位。对社会的责任承担,对国民教育的功能,对民族精神的传扬,对时代精神的构建和对人的灵魂的塑造与道德的提升,只有主流文化才能以其巨大的精神力量和灿烂的思想光芒烛照千秋,砥砺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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