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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域一批落后技术将被禁止使用

2004-08-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董山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6日电今天从建设部获悉,为加强对全国推广应用建设新技术的指导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积极培育和引导建设技术市场的发展,加快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建设部日前已发布《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以下简称《技术公告》),非标准厚壁取土器等一批落后技术已被禁止使用。

此次公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和《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 2002 222号)发布的。公告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公告中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使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尽快了解并准确把握公告的内容和技术要求,适时调整产品结构,促进技术升级,确保《技术公告》的实施;对《技术公告》中的限用和禁用技术,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将其列为审查内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凡违反《技术公告》继续使用限用或禁用技术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验收备案;违反《技术公告》并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实施单位进行处罚。

本次列入公告的限制使用技术包括:螺旋板式换热器不得用于城市供热系统;小于等于500毫米平口企口混凝土排水管不得用于城镇污水雨水管道系统;桥面连续构造处橡胶片隔离层材料不得用于市政桥梁;地板高度900毫米以上的城市客车不得用作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客车折叠门不得用于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等。禁止使用技术包括:非标准厚壁取土器禁止用于岩土工程勘察;非中空玻璃单框双玻门窗禁止用于房屋建筑;手工机具制作的塑料门窗禁止用于房屋建筑;井架式塔式起重机禁止用于房屋建筑施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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