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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市场准入制度作出五大调整

2004-08-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崔志坚 我有话说

本报讯 凡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数额,具有一定规模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均可申请冠省名。这是河南省工商局副局长杨文生近日介绍的改革现行市场准入制度重要内容之一。

河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改革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促进河南经济发展的意见》,多方面对现行市场准入制度进

行了改革。杨文生介绍说,此次改革对现行市场准入制度有五个方面的突破 一是变“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实行企业筹建登记;二是取消了对企业冠省名的限制;三是改革内资注册资本 金 缴纳方式,实行分期缴付;四是改革内资企业注册资本 金 验证办法,企业凭银行专用票据可免验资程序;五是工商部门可不再具体核定企业经营范围,由企业自主选择,今后有些企业《经营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只有49个汉字,即“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据悉,河南省还改革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制度,允许中国公民与外商合资合作兴办企业,简化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放宽登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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