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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法律援助进家庭

2004-08-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苗家生 我有话说

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近日以《无钱诉讼何处求,法律援助解心愁》为题,向全市经济困难家庭发出一封信。信中说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将向您献出慈爱之心,伸出援助之手,为您撑起一片正义的天空。”这封信发给全市9.2万个经济困难家庭,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开

展的“法律援助进家庭”活动由此正式启动。

为了依法维护经济困难公民的合法权益,沈阳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法律援助网络,全市所有街道办事处 乡镇 、社区 村 都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点,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渠道。据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具备沈阳市法律援助现行的经济困难证明,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经过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进家庭”活动得到了沈阳市律师协会的积极响应,该协会向全市律师发出倡议 凡是在沈阳注册的社会律师每年义务办理一件法定律师援助案件,积极踊跃提供法律援助;义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义务法律服务的公益活动。目前,沈阳市已有1500名律师加入了法律援助队伍。不久前,辽宁华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迎辉来到铁西区一个特困家庭,为请求法律援助的王师傅提供了法律援助。去年,这位老工人在一家私营企业打工受伤致残,企业付了一部分医药费之后就再也不管了。对此,张迎辉表示,要依法帮助王师傅讨回其应得的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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