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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

2004-08-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胡晓军 我有话说

本报南昌8月15日电日前从江西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目前已经确定进一步把农村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上,新增的教育经费将主要用于发展农村教育,为广大农民群众及其子女提供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从而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和实现社会公平。

江西是农业大省,全省农村人口2807万人,占总人口的66%

;全省农村中小学数量占全省中小学数量的70%,在校学生占全省中小学总数的51%。省长黄智权在此次会议上指出: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

进入新世纪以来,江西省委、省政府对农村教育工作十分重视。该省大力推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大力推行农业税费改革,加大对农村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农业教育投入大幅度增加,基本解决了困扰多年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问题,农村职业教育得到加强。2002年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中央和江西省共安排转移支付资金15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农村教育。去年,该省财政安排了农村教师工资性转移支付14亿元,专项安排贫困农村“一费制”学校公用经费0.23亿元。对贫困地区“一费制”学校,在去年生均补助10元的基础上,江西省财政今年将再生均补助5元,所属各地级市财政也将补助5元。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工作,2003年至2005年,江西省政府每年安排4000万元,所属各地级市政府每年共安排3000万元,每个县级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以基本完成全省农村中小学的危房改造任务。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正在建立和完善,以确保农村小学生均20元、初中生均30元公用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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