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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学校变“学店”

2004-09-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桂辉 我有话说

1924年,朱自清先生在《教育的信仰》一文中指出:无论是办学校的、做校长的、当教师的,都应当把教育看成是目的,而不应当把它当作手段。如果把教育当作手段,其目的不外乎名和利。他认为,学校一旦成了“学店”,教育就成了“跛的教育”,而“跛的教育是不能远行的,正如跛的人不能远行一样。”

遗憾的

是,这些年来,有的学校已经变得如朱自清所说颇有“学店”的味道,而有的正在向“学店”方向靠拢。

最近,随着新学期的临近,媒体所披露的某些学校的负面报道时有所闻。在此情况之下,教育部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学校执行好国家政策,规范招生,杜绝腐败。即使如此,个别学校还是置若罔闻,违规操作,将买卖就学机会作为“发财致富”之道;有的教育工作者丧失职业操守,与人讨价还价,买卖通知书,俨然成了“店小二”。

诸如此类的现象令人担忧。教育乱收费从一个侧面显示,一些学校生财有道,很像“学店”。

学校如果以功利为目的,不仅会增加学生和家长的负担,导致社会的不公,而且将严重影响教师队伍建设。近些年来,有些“人类灵魂工程师”,在金钱面前失去了“灵魂”。比如,某省一所文艺学校的下属分校,连续五六年让学生到“夜总会”实习,而学校每年可以得到13万元左右的额外收入。再如,有的学校教师把本该在课堂上传授的知识刻意“截留”,非要让学生另外交钱,接受所谓的“补习”。于是,个别教师在校外课外经营“外快产业”,似乎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了。

“学店”的出现主要是办学准则的偏差所致。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都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惟一准则,它们所属的企业也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而现在,一些学校和教育工作者没有将自身定位为服从于公益目的的教育机构,而是将教育和学校视为赚钱的机器。杜绝“学店”开张,需要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立足学校的宗旨和原则,如此,才能真正完成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接班人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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