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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河北省外经贸厅副厅长李友灿被判处死刑

2004-09-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蔺玉堂、耿建扩 我有话说

本报衡水9月10日电 原河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合作厅副厅长李友灿因收受巨额贿赂,今天经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追缴全部非法所得,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52岁的李友灿,在2000年8月至2003年4月任河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合作厅

副厅长兼省机电办主任期间,利用其掌握河北省汽车进口配额审批分配的职权,通过河北省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冀东机电设备公司,先后5次将1249个进口汽车配额提供给北京森华创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丁宁,5次共接受丁宁贿赂4723万元,仅2003年4月一次就向丁宁提供490个汽车配额,从中受贿1640万元人民币。李还向唐山冀东机电设备公司索要价值21万元的高尔夫轿车1辆。

李友灿自知罪行严重,于2003年9月化名“张建国”、“李金生”,以出国旅游为名逃往俄罗斯。今年4月9日,河北省公安厅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察市飞机场将其抓获,4月19日押解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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