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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培炎:经济普查要依法开展

2004-09-1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国务院13日召开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曾培炎指出,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国情国力,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政务工作水平具
有重要意义。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普查,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曾培炎说,去年底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狠抓落实。一些地方通过组织试点,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普查经验。最近,国务院又颁布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普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曾培炎指出,这次经济普查是全国范围内第一次对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统一调查,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现在距年底全面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不足4个月,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准备工作。

曾培炎强调,当前,要围绕贯彻经济普查条例加大宣传动员工作力度。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各类普查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都要学习、贯彻统计法和条例,依法进行经济普查,自觉接受调查。每个普查对象都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及时准确地提供普查所需资料。每个调查人员都要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保守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曾培炎要求,要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资金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把质量管理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质量控制的岗位责任制,保证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我国境内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约500多万个法人单位、700多万个产业活动单位和2300多万个个体经营户,所涉及的经济总量约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85%以上。经济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

会议由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汪洋主持。国家统计局、中宣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人分别就这次普查的工作安排、宣传动员、资金保障和调查单位名录核对等问题发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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