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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表示要严打金融“蛀虫”

2004-09-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14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王利明等金融“蛀虫”当日被执行死刑的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针对当前频发的金融诈骗犯罪分析时指出,当前发生在金融机构的犯罪大案,大多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内外勾结实施的。

沈德咏表示,从

人民法院审理的情况来看,金融诈骗案件除内外勾结作案现象比较突出以外,还呈现以下4个特点 一是犯罪金额越来越大,涉及面广,受骗人多,善后处理难;二是犯罪手段专业化、职业化,狡诈隐蔽,利用高科技手段来实施犯罪的案件不断出现;三是单位犯罪比较多,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也更大;四是跨国(境)、跨区域犯罪增加。

沈德咏说,大量的案件表明,金融诈骗犯罪往往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共同犯罪或者贪污、挪用、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交织在一起,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总是想方设法通过贿赂或者利诱手段,拉拢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犯罪或者为其犯罪提供协助。

沈德咏表示,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审理金融犯罪案件作为当前和今后很长时期内刑事审判的工作重点。在依法严惩社会上的金融诈骗分子的同时,依法从严惩处那些参与金融诈骗犯罪和腐败、渎职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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