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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督沐浴在阳光下

2004-09-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尹川 我有话说
据报道,为突破离任审计之“亡羊补牢”旧模式的束缚,成都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向在职领导干部的“任中”延伸了,并准备在明年内向全市铺开,但其审计结果将提供给组织部门作为干部使用参考,暂不向社会公布。

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之所以比现行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更具执法威力和监督功效,就是因为它的

监督节拍与“仍在官位”的领导干部保持了同步。因而任中审计能有效地克服离任审计中存在的“亡羊”之后才“补牢”的各种弊端。但是,假若任中审计的结果不向社会公布,实际上组织部门仍有“暗箱操作”之嫌,同时也使审计监督的效果或威力大打折扣。前些时修订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就明确规定,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今年7月30日也通过表决,要求把相关审计报告包括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其实,对于审计执法的整体效果而言,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不公开,所起到的威慑作用和所能达到的执法力度是完全不同的,甚至会有云泥之别。作为对在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状况实施的审计,其结果公开,不仅可以杜绝其审计结果使用者的“暗箱操作”,更可以确保和督促审计监督的公平和公正,避免上层各方对审计结果实施的重重“过滤”,甚至因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使监督“短路”。假若对在职领导干部在经济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能够以“全息的”和“原汁原味”的面貌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不仅审计监督功效会大大增强,更能对经济犯罪现象起到良好的防范作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而审计监督同样是保障民众知情权的一种最为有效的监督手段。而强化审计监督,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只有增加了审计监督及其结果的透明度,才能方便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从而提高各种监督手段的总体效能。公布对在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状况的审计结果,还是防治腐败、稳定社会的一剂良药。

因此,对在职领导干部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也理应沐浴在“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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