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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北京现代服务业的一点思考

2004-09-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朱晓青 我有话说

北京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有着广阔的前景,尤其是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的举办,更为其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推动力。但是,又不能不看到,北京的现代服务业同发达国家或地区相比,同中央提出的“四个服务”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管理体制僵化、行政垄断、结构不合理、对外辐射力弱、市场化程度低等方

面问题突出。因此,北京有必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现代服务业抓紧、抓好。

1、发展战略目标。从理论上讲,北京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战略目标,可以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确定。从定性角度分析,北京应依据城市性质、功能定位、现有资源比较优势和内在市场需求潜力,借助于制定“十一・五”计划之机,具体设定北京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这个战略目标应包括,全面提升北京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竞争力,消除行政垄断,整合优势资源,增强集群效应和辐射力,不断扩展市场,大力推进北京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协调发展。这里,提升竞争力是关键,消除行政垄断、整合优势资源、增强集群效应和辐射力、不断扩展市场是基本途径,推进快速协调发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则是根本目的。从定量角度讲,北京应设立包括总规模指标、速度指标、就业指标和效益指标在内的综合指标体系。这个指标体系皆为指导性的,具体可以设定:未来10年(2006-2015)现代服务业年均增长率,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吸纳的在岗职工人数占全部在岗职工总数的比例,等等。这一综合指标体系,既反映北京现代服务业长期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也反映其长期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既是水准较高、带有指导性的奋斗目标,又是符合实际、经过努力理应达到的奋斗目标。

2、主要战略举措。依据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具体制定推进其优先发展和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主要内容如下:(1)管理体制改革。一是打破行业垄断和部门分割的局面,消除市场壁垒,放宽市场准入,引进竞争机制,加快各行业发展的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和企业化进程。二是打破所有制垄断,放手发展集体、私营、个体等非国有经济,支持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发展战略,鼓励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有效融合,形成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三是打破现行的条块分管的领导模式,按照行业归口管理和强化市场监管的原则,确立统一行业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和协调机制,并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和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四是有效确立公益性与经营性现代服务业的合理界限及其不同的管理方式。包括教育培训、文体娱乐、医疗保健、科技服务、环境管理和公共设施管理等,都应允许依靠社会资金兴办。对于这些行业中的某些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有计划、有组织地将其推向市场。对于这些行业中的某些公益性的服务领域,如基础科学研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除需要继续由政府投资兴办的外,也应当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并在投资、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

(2)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一是在进一步明确城市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对不符合北京功能定位的一些工业行业和工业企业,果断实施有效退出的各种优惠政策,包括搬迁补偿政策、土地出让金政策、投融资政策、职工重新安置政策、进入其他产业的扶植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等。二是加快交通、电力、能源、水利、环保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危旧房改造,加快商务中心区口岸和物流基地的建设等,并在建设中改革投融资体制和收费制度,拓宽投融资渠道和方式,增加直接投融资和项目融资的比重,以提高建设投资的效益,为北京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三是大力推进卫星城、小城镇和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一方面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优势,优先发展旅游业、房地产业和环境管理业。尤其是在发展房地产业的过程中,要通过合理建设规划、土地管理、旧村搬迁、财政扶植等政策措施,鼓励农民集中建设较高标准的住宅,下决心使一批规模小、位置分散的自然村或行政村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培训、文化、卫生和电信传输业。因为,与市区相比,北京的卫星城、小城镇和农村在这四大行业方面明显落后,但其市场发展前景和潜力则是巨大的;特别是农村的教育培训,是提高农民素质、有效从事现代服务业的根本保障,亟待快速发展。四是根据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要,着眼于世界高科技发展的趋势,立足于现有基础和优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选择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属于核心技术范畴的、有广阔实用价值或市场需求的技术项目,有效开展技术攻关及其应用性推广,以带动北京现代服务业的水平上一个新台阶。五是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的信息化和网络化进程。按照建设“数字北京”的总体要求,创造良好的信息化发展环境,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信息资源,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的步伐,实现宽带接入的普遍服务,普及各种信息化的服务方式,以信息化和网络化带动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协调发展。

(3)扩大利用外资。外资特别是国外大型跨国公司,在发展现代服务业方面,具有明显的技术、资金、人才、管理经验、服务创新等方面的优势;而外资的引入,又会对北京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产生示范效应、竞争效应、规范效应和增加供给的效应。因此,北京应借助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有利时机,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以推进北京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主要措施:一是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北京都应允许外资进入和经营,并应根据实际需要,放宽对外资市场准入和持股比例的限制。二是政府应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改革管理方式,切实改善利用外资的软硬环境,切实维护好北京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市场竞争秩序。三是注重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加强对利用外资的政策引导,有效实施对利用外资的行业调控、区域调控、规模调控和企业组织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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