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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重在机制建设

2004-11-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魏广正 我有话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了最新的统计数据,今年前三个季度,全国发生各类伤亡事故的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6.92%,死亡人数下降了0.25%。这个统计数据说明,在安全生产方面,总的形势是在向好的方向转变,但仍不容乐观。最近大平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也说明在安全生产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党和政府

历来关心安全生产问题。近些年,针对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现象,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负责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也有针对性地对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的行业、部门和单位加强了事先的督察和指导。应该说,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进步,是各级政府及其负责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重视和努力的结果。实践证明,在安全生产方面,事先的督察指导、事后的调查处理固然重要,更重要的还在于建立一个符合实际情况、适应经济发展、并且能够预防或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安全生产机制。

今天,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完善,企业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基本上是由市场来决定的。与此相对应,原有的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手段、方式等整个工作机制,与以往相比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尽快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在所有权、经营权、财产权及其用工权等方面的变化,弄清楚不同企业在民事主体资格及其性质方面的变化,从而在安全生产方面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当务之急。

我们看到,有些发生安全事故的生产企业,隶属关系复杂,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很难对之形成真正有效的“硬”约束。在这种情况下,督导不具强制性,或者强制性没有渠道贯穿到整个企业,于是安全生产就难真正落到实处。因此,要使企业真正做到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就必须在企业资质审查、开工生产资格审查、安全许可、日常生产安全检查,以及工商、税收,乃至产品检验、销售和运输等各个环节上,建立一个以安全生产为中心的有效机制。

安全生产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关系到劳动者生命的安危。不仅如此,企业的安全生产还是一个公共安全问题。在现代社会,保证安全生产是政府所应提供的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强制性地督导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达标,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政府的义务。当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建立起一套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多种所有制企业形式并存的安全生产机制,这才不失为一条把安全生产事故减至最低的可行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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