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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庭20年显成效

2004-11-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焦郁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1日电为纪念中国少年法庭建立20周年,“预防、教育、挽救――‘法官与儿童’少年法庭工作研讨会”今天在京举行。

1984年11月,我国第一个针对少年被告人的特点开展审判活动,旨在及时教育、挽救失足少年的少年法庭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诞生,标志着预防和综合治理未成年

人犯罪提上了儿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20年来,少年法院取得了明显效果,显示了强有力的生命力。如今,全国已有少年法庭2400余个,法官7200余人,基本实现了所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少年法庭审理,还涌现了一批“法官妈妈尚秀云”式的优秀法官。“法庭教育”作为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重要特征而独立存在,逐步形成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特色,各地还创造性地开拓了“社会服务令”、“暂缓判决”等颇具普遍意义的做法。实践证明,人民法院设立少年法庭专门审理少年刑事案件是对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国正酝酿在条件成熟的部分大中城市试点设立少年法院,以进一步提高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水平,完善少年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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