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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综合执法调查

2004-11-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易运文 我有话说
“打击非法经营文化的尖兵,保护合法经营文化的卫士。”这是群众对活跃在深圳文化市场进行综合行政执法的文化稽查大队的一种评价。深圳市在实行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四局合一”的大文化管理的体制下,建立了一支精干、高效、灵活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一手抓净化、规范文化市场,一手抓促进、繁荣文
化产业发展,实现了政府对文化市场管理的体制机制创新。

文化执法不再扯皮

为了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早在1989年深圳就将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三个部门合并,成立了文化委员会。1996年又加上了版权局的牌子,在全国率先建成了“四局合一”的大文化管理架构。

1989年,深圳在全国组建了第一支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深圳市文化稽查队,对全市的歌舞娱乐、音像、书刊等9大门类文化市场,以及印刷、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安装等经营项目实施统一检查监督。多年来,这支特殊的执法队伍从成立初期的七八个人、一辆摩托车,发展到现在共有包括7名研究生、20名大学生、八辆汽车在内的一支设备全、素质高的执法队伍。这支活跃在文化市场管理战线的特殊队伍,对全市的文化市场出现的光盘走私、非法宣传品、娱乐场所违规现象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灵活快捷的打击,曾成功查处了“11・25”案、沈国辉案等一大批在出版物领域具有广泛影响的案件,成为净化和规范深圳文化市场的一支生力军。外地的一些同行在参观考察了深圳的这一做法后曾深有感触地说:“这么少的人就能把深圳这么大一个文化市场管好,还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用。”

在大文化管理体制下实施的文化综合执法,精减了行政人员,减少了行政管理成本。深圳市文化局目前的工作如果分成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物版权等几个部门来管理,至少要增加100多名行政人员编制,执法队伍也要增加好几支。但现在深圳市文化局全部行政编制才67人,文化稽查大队32人,每年至少节约行政管理经费上千万元。

文化执法关键在规范

文化稽查大队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制订了包括《稽查大队对文化市场案件检查、处罚工作程序》、《稽查大队稽查科执法工作考评办法》等14项管理制度。采取严格规范执法、量化处罚标准的办法,取消了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统一执法文书、统一依据、统一执法证件,统一罚没收据”的“四统一”。 

如销售一张非法音像制品罚款100元、第一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按每人2000元处罚,第二次停业整顿1至3个月,等等。执法队将这些规定在网上广而告之,让每一个经营者都了然于心,从而保证了深圳文化市场管理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也从制度上保证了执法队伍的廉政建设,做到了文化市场管理“管而不死,治而不乱”。一些经营书刊、音像的私营业主反映说:“我们做了多年的生意,却从未遇到过乱处罚的,生意做得很安心。”

多年来,深圳的文化市场一直都比较繁荣,书刊销售网点从1990年的100来家发展到现在的1916家,营业额从200多万元增加到3.5亿元;罗湖一个区的娱乐业每年的税收就达1.5亿元。15年来,深圳市文化执法队伍处罚过数千宗违犯文化市场经营条例的事件或案件,却没有接到一宗行政诉讼的,没有发现一宗徇私舞弊、违法乱纪的。文化稽查大队曾先后3次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几年来,深圳市文化稽查大队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经常开展音像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公共文化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封堵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行动等,并多次与国外的版权组织和公司展开联合行动,查处侵犯版权的行为,使深圳的文化市场始终朝着健康规范的轨道向前发展。

文化执法促进文化繁荣

深圳市文化稽查大队在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出版物的同时,也十分注意大力扶持文化经营品牌,使一批管理规范、声誉较好的文化企业得到支持,做大做强。如深圳的博恩凯、聆听、中视等一批经营正版的大型连锁音像公司,由于减少了盗版碟的冲击,发展迅速,其直营门店就有110家,营业额占到了音像市场零售额的40%。深圳的老百姓现在一般都乐意到这些店去买价廉物美的正版碟。通过重点打击无证演出和色情表演,减少“草台班子”演出,演出团体的节目质量也有了较大提高。深圳现在每年都可以上演100多台交响音乐、芭蕾舞、话剧、京剧、大型歌舞等演出活动,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高质量艺术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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