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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软化”欧元区稳定公约

2004-11-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柏林记者 柴野 我有话说

欧盟委员会最近发表的秋季经济景气预测报告指出,德国2005年财政赤字可能达国民生产总值的3.4%。这将是德国连续第4次违反欧元区稳定公约条款。除德国外,欧元区12国中的法国、意大利、希腊和葡萄牙等国的预算赤字也将超过3%。

欧盟稳定公约是在德国的倡导和支持下形成的,现在德国多次违反公约,因此不得不提出

软化这个公约。欧洲一些媒体指出,这是德国人作茧自缚。

1991年12月,欧盟国家元首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通过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意在协调成员国经济政策,制定共同经济战略,实施欧洲内部市场。“马约”为引入共同货币欧元奠定了基础。该条约规定,成员国国债总额不得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60%,每年新举债额不得超过国民生产总值3%。1997年上述规定被写入在阿姆斯特丹出台的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

当时德国担忧的是,欧元能否具有像马克一样的低通胀稳定性,因此德国坚持必须制定财政约束机制,督促入盟各国严格实行平衡财政政策,避免加入货币联盟后放松财政约束,威胁欧元稳定。在德国积极主张下,该公约还制定了一系列监督和惩罚措施,如赤字接近3%上限时将受警告,连续3年超过3%将面临最高相当于该国国民生产总值5%的罚款。德国时任财长魏格尔强调,唯有如此德国才准备放弃马克引入欧元。

新世纪以来,恰恰是欧元区最大的3个经济体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的财政赤字连连突破公约规定的要求。德国新近公布的预算评估表明,截至2007年,德国联邦、各州和乡镇将出现高达约610亿欧元的税收亏空,仅今年预算赤字就将高达96亿欧元,德国再次违背欧盟稳定公约不容置疑。据德国6大经济研究所的预测,只有当德国经济发展速度至少为2%的前提下,德国年内新债才可能压到3%以下,而德国经济部公布的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仅为1.8%,明年将维持在1.7%左右。

德国财长艾歇尔日前表示,制定“公约”的初衷是促进成员国的经济发展和稳定,如果在目前不景气情况下对违规国家实施制裁,势必加重被制裁国家经济复苏的困难,这将有违“公约”的初衷。他认为,欧洲国家的经济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受到稳定公约束缚,欧洲有可能因此难以摆脱经济停滞的困境。德国一些经济学家也发表文章认为,当初规定的国债和新债限制过于主观,已不合时宜。欧盟不能只看重短期财政赤字,这必将影响欧盟经济增长速度,也将导致更多的财政赤字。因此,他们要求“软化”稳定条约。德国人提出,要重新界定财政赤字内涵,把“稳定与增长公约”中的财政赤字定义为结构性财政赤字,同时要求政府投资性财政支出不列入赤字中。

此间媒体强调,稳定公约诞生以来,欧盟经济形势发生较大变化,不久前欧盟还实施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东扩。因此,现在的“稳定与增长公约”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这将更符合欧盟国家现状,有利于对欧元区国家加强财政和经济协调,也有利于10个新成员国。 (本报柏林11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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