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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的民族性及国际交流(图)

2004-11-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尉天池 我有话说
尉天池男,1936年4月生,安徽省砀山县人。我国第一位书法教授。在南京师大美术系任书法教师40余
年,1985年招收硕士学位书法研究生,1988年建立四年制书法专业,1999年创建书法系并主持教学。同年,任日本文部省特聘书法教授。现任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副主席兼书画委员会会长、中国书法协会副主席兼创作委员会主任、中国标准草书学社社长、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江苏省书法家协会主席。著作有自1965年出版并发行于我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日本、韩国、新加坡、法国的《书法基础知识》,主编有《中国书法全集・第86卷》、《于右任书法精品集》、《江苏古代书法研究丛书(四卷)》等,出版有《尉天池名墨展》;应邀多次为国际性书法展提供作品。

中国书法是以汉字为载体的抽象的视觉艺术。这是因为汉字固有的“块状”形体内部(以点、线为造型因素)及字与字、行与行之间汇成的整体样式之中,蕴含着与自然界的秩理性、和合性、可变性相通的哲理性的朴质。这朴质,为人的创造性书写行为及精神寄托提供了自由而广阔的空间。这是汉字能从表意符号上升为具有深厚审美内涵的书法载体的基础。在此基础上,书法家通过艺术构思,发挥毛笔的性能,施展艺术技法,注入心志情性,从而创作出既得造化之理又发灵台之意的书法艺术。这书法艺术中的诸多因素,在相互为用、彼此对转的过程和关系中,以其极大的活泼性、能动性、抒情性,展现和谐美。和谐美是自然美的基本特征和人文美的必然追求。中国书法所蕴含的自然精神、人文精神和审美理想,体现了人类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向往和追求。

中国书法深植于中国文化之中,承载着中华民族的人文理想和追求

中国书法体现的中华先民对自然存在“阴阳”对转、互生关系的认知,是中华民族古今相通的一种人文精神。具体说来,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天人合一”,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人是大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只有与自然和谐相处,人自身的存在才符合大自然的秩理,才是人的最佳生存方式。中国书法的本质要素之一,就是对“物象”特征及“物象”之间和谐关系的抽象,保持着与自然秩理的会通,这正体现了中华民族追求人与自然亲和、和谐的人文精神。

二是“和而不同”,遵守共性,发展个性,体现在规范、规律基础上追求创造与发展的人文精神。这种精神反映在书法上,就是书法家既要遵循汉字在形体构成上的规范性、同一性,又必须在心与手的作用下,以创作出不同于他人的、富有个性特色的艺术作品为指归。再者,即使是同一位书法家多次书写同一字体、同一内容的汉字,在点、线的刚柔、轻重、粗细、穿插、节奏,字形的肥瘦、势态,行式的宽窄、斜正,通篇的风采、神韵等不胜枚举的书法情状,也不应该雷同,以达到在自己书法风格基础上的“和而不同”,时出新意。因此,中国书法既体现出“和”的精神,又在“和”的前提下,发扬个人独特的创造性。

三是“德艺并重”,将书法的艺术品位和人的精神品位作统一观。这是人文精神在书法中的又一体现。“书为心画”,书法是心灵的迹化,是人的精神产品。这精神产品作用于书法家的师承和创作过程,也是受美的熏陶、美的启发、美的教化以及美的创造的过程。书法对书法家心灵、性情的陶冶,潜在地作用于品格、素质、精神境界的修养。而这些方面的改善和提升,又进一步促进书法创作朝着高境地的方向发展。因此,书法的创造,必然要求书法家自觉地置身于以德治艺、以艺修德、德艺并重的历炼之中。

从古至今,中华民族对书法的普遍热爱,固然有它独特的赏心悦目、怡养性情的魅力使然,但透过这欣赏的层面,再作思考,其根源还是在于它承载着中华民族的人文理想和追求。在西方自来水笔以书写实用汉字的工具取代毛笔的情况下,自然也就给实用性的毛笔字“减负”,甚至使其“下岗”了。这对书法又好像是釜底抽薪。但是,书法作为一门民族艺术,其生命之根依然深深扎入母国的沃土、民族的心灵,依然活跃于艺术之林,现身于厅堂雅室、亭台楼阁、园林胜地、商场酒肆等各种场所。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随着国人对传统文化的热情,中国书法时来运转,生机勃发。群众性的书法艺术实践、多类型的书法艺术展览、多层次的书法艺术团体、多角度的书法理论研究等,在中华大地汇成了波澜壮阔的书法热潮。其参与者之众、书法作品之多,体现了书法民族性的生命力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但是,我们只要深入地审视这书法热潮中的情势,就不容盲目乐观。因为其中还有在此来不及一一陈述的问题。其中关键的一点是,还没有形成中国书法教育体系。因为中国书法教育体系的建立,是使中国书法继往开来、持续发展的保障。这只有靠国家教育部门的决定了。

在全球文化交流、文化互补的大背景下,中国书法应作为在人类审美领域的独特创造,更多地在国际舞台上亮相

中国书法民族性的哲理内涵和艺术内涵,具有国际性的审美意义。从书法在国际交流中的历史和现状考察,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纯欣赏性。不识汉字的域外人士欣赏书法,大抵是从直观其抽象性的形式构成着眼,进入节奏、节律、韵律、韵味、情绪、情调的感知,以想象、联想的思维活动,产生艺术美的心理感应,从而得到精神享受。书法作品中线条的刚柔、轻重、粗细、穿插及搏动,通篇虚实、疏密的黑白对比,以及“气”的连贯、“势”的开合、“神”的交融、“韵”的生发等美学因素的特性及融合,都是其产生感受、想象的因素,只是各自欣赏的角度、广度、深度不同而已。其二,是在欣赏基础上的引进汉字书法。例如,中国和东邻日本两国之间由于文化交流的历史悠久及频繁,中国书法不仅深受日本民族的欣赏,而且还被引入、师承。日本在汉字书法的基础上,融入本民族的文化精神、审美情趣和创作手法,既成就了具有日本民族特色的汉字书法艺术,又发展出少字数书法、前卫书法、近代诗文书法、假名书法等多种流派。其三,是国际性艺术审美理念的沟通和艺术创造的借鉴。国际艺术交流的本质是沟通,不是“打入”;是借鉴,不是“碰撞”。再如日本在引进、借鉴中国书法的历程中,又在形式、风情乃至技法上丰富了书法。这在当代中日书法交流中,引起了中国书法界特别是中青年书法家的关注,甚至将被日本人称为“新古典主义”或“表现主义”的“少字数”书法强烈的意象性的表现,将假名书法的洗练、空灵,将脱离文字的前卫书法黑白块面的造型意味等,作为创作意念和手法的参照。中国书法在国际交流中,还引起了造型艺术家的青睐。其中,特别是西方抽象主义画派的画家们对其线条及构成中的神韵,予以借鉴。同时,有些当代中国书法家,也从抽象主义绘画中的美学意味,得到启发。在这种国际性的双向交流中,彼此借鉴、互补,则有利于各自艺术的发展。

在当代,国际书法交流的范围及方式,还有待扩展。例如在交流方式上,不局限于单纯的作品展示,可以组织书法家和青少年书法爱好者走出国门进行作者间的当面对话和现场创作,使彼此既联络友谊,又沟通艺术见解、直观创作现象,获取艺术信息。再如,还应面向日本、韩国、新加坡开展国际方法教育及学术交流。从书法的人文精神切入,研讨若干有关问题,从而充实国际书法交流的内涵,扩大国际书法交流的效益。

我们深信,在当前全球文化交流、文化互补的大背景下,中国书法作为中华民族在人类审美领域的独特创造和伟大贡献,其国际舞台必将更加宽广;在传扬文明的文化交流中,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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