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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民办教育进行重大改革

2004-11-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瑟 我有话说

本报乌鲁木齐11月8日电记者王瑟日前从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了解到,为促进乌鲁木齐市民办教育更好地发展,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批准,从2005年1月1日起,由市教育局审批管理的民办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和非学历教育机构,分批下放到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审批管理。今后,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不再审批管理新设立的民办初级中学和非学历教育机构,由区县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分级办学、属地管理的原则审批管理。

乌鲁木齐市现有36所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学校,205所民办非学历学校,每年培训人次达12万左右,初步形成了民办教育的良好发展态势。但在对待民办教育上,各级领导认识还不到位,发展速度不够快,个别民办教育机构缺乏经济实力,无法实现教育理想,短期行为过重,教师队伍不稳定,教育教学质量不高,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乌鲁木齐市将加大对民办教育的关注力度,加大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建立民办教育奖励基金,完善民办教育办学机制,探索多元化发展方向,从优质和特色办民办教育上下工夫。近日,乌鲁木齐市还将出台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若干规定,使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比翼齐飞,满足社会对教育的不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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