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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湖南私立教育兴盛原因探析

2004-11-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莫志斌 我有话说

在湖南近代教育发展进程中,私立教育曾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它对湖南社会的进步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民国时期湖南的私立教育,虽历尽磨难,仍兴盛不衰,其原因何在?这的确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私立教育发展概略

清末新政前后,湖南开始出现各类私立学堂。最早开办的是

位于长沙县湖迹渡的明耻小学堂,它创办于1900年。至辛亥革命前夕,湖南已办有从私立小学堂到私立高等学堂等各类私立学校。尽管当时私立教育的规模不是很大,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不是那么明显,但它毕竟为民国时期湖南私立教育的兴盛打下了一定的基础,积累了一定的办学经验。

1912年民国成立后,随着民国政府制定的一系列资产阶级法规、政策的出台,湖南的教育事业也顺应时代的进步而得到了发展。湖南的私立教育则乘势而上,呈现出勃勃生机。湖南“私校之盛,殆为国中所仅见”。甚至有人说:“撇开私立学校,可以说我省毫无教育之可言。”虽然这话说得有点过头,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湖南私立教育发展的势头确实较为迅猛。

首先,民国时期,湖南私立小学办得甚为红火。据统计,1930年,湖南全省共有小学23112所,居全国第三位。1933年,国民政府教育部编制的《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称赞湖南“民国元、二、三年,人民始乐于兴学,加以谭延?督湘,热心教育,准将寺庙祠产提作教育基金,一时小学教育最称发达”。而私立小学在全省小学中所占比重甚大。如1925年、1933年和1949年,省会长沙的私立小学分别占全市小学的67%、75.36%和46%。1932年,嘉禾县的私立小学竟占全县小学的95%以上。这一年也是全省私立小学办得最多的一年,共有私立小学10385所,占总数的40.75%。全省私立小学占小学总数比例最高的是1933年,46.07%。即使到1949年上学期,全省仍有私立小学6435所,占小学总数的19.7%(《湖南省志》第十七卷,《教育志》)。

其次,私立中学发达是民国时期湖南中学教育的又一特色。至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夕,全省中学有81所,其中,省立6所,县立或联立23所,私立52所。衡阳市在1948年仅有市立中学1所,学生246人,而私立中学有16所,学生6605人。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私立女子中学从民国初年起就一直存在,而且有一定的规模。如1949年上学期,湖南普通中学中,共有女子中学16所,其中省立1所(正在筹备)、县立2所、教会办4所,私立9所。不可否认,私立中学中虽存在一些设备简陋、师资低劣、教导无方、社会效益差的“黑店”中学,但办学成绩突出者也有不少,如明德、周男、长郡、楚怡、广益等私立中学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再次,私立中等职业学校在民国成立后也有较大的发展。1930年,全省呈报政府立案者42所,私立18所,占42.86%。至1938年长沙“文夕大火”前夕,全省共有高、初级职业学校51所,其中私立31所,占69.23%。湖南和平解放前夕,全省职业学校有65所,私立职校45所(其中高级17所,初级28所)。值得一提的是,民国时期湖南的女子职业教育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女子职业学校多为私立,民国期间各县一般有两所以上,最多时办有20多所。由于开设专业比较切合实际,学生就业以后能学以致用,所以入学者甚为踊跃。

又次,为适应政局发展的需要,从民国初年起,湖南开始兴办高等教育,其中就有私立高校。民国初期创办较成功的有私立群治法政专门学校、私立达材法政专门学校,此外,还有私立湘雅医学专门学校等。从民国成立到抗战爆发前夕,湖南全省先后办有公私立高等学校22所,其中私立14所,占63.36%。到1949年上学期,湖南只剩下私立民国大学一所私立高校,其余五所为省立。可见,民国时期湖南的私立高校,其规模不如私立小学与中学那么大。

总的说来,民国时期湖南私立教育的发展,走过一条极不平坦的道路。它饱经战乱与社会的动荡,但仍在艰难前行。其中,办学人的酸甜苦辣值得后人细细品味,他们的办学经验与教训也值得我们认真地总结。

私立教育兴盛的原因

民国时期,湖南的私立教育对新式教育在湖南的推广,对新文化、新思想在湖南的传播,对湖南近代人才的培养,对加速湖南社会的转型与进步,产生了积极的作用。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它能兴旺一时,发挥如此重要的作用呢?笔者认为主要有如下数端。

首先,应归功于有一批志向高远、献身教育、“磨血兴学”的办学中坚。这批人为了发展湖南的教育事业,毁家输产,奔走呼号,矢志不移。徐特立、胡元?、朱剑凡、陈润霖、何炳麟、杨昌济、曹典球、曾宝荪、舒新城、黄国厚、邬干于等人兴学于省会长沙;蒋孝原、罗?重、罗季则、晏孝逊、钟逢雨等人则办学于各县。尽管这批人,作为个体在办学的方法、个人性格等方面都存在差异,但在他们的身上也体现了一些共同的东西,如他们都有一种艰苦创业的精神。徐特立家境贫寒,他的办学经费,完全靠自己多教课多赚酬金、省吃俭用和求人帮助来解决的。朱剑凡为办好周男女校,他捐献住宅、花园、田地共值11.1万银元。胡元?任明德校长38年,他对黄兴说过:“公倡革命,乃流血事业;我办教育,是磨血之人。”为了解决办学经费,他不辞辛劳,到处奔波,或走南洋,或出关外,冒酷暑,历严寒,吃尽千般苦,先后为明德筹款十万元,建校舍20余栋,图书仪器设备为当时全国最好的学校之一。何炳麟、罗?重为了办好各自的学校,他们也把自己家的家产,以及祖遗的田产捐出来了。此外,他们还有一种共同的教育活动,那就是不循旧制,热心改革,为国精心培养人才。他们都主张学习西式教学新法,改革旧法,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精神和创造精神。朱剑凡就提出“教学要与社会生活相结合,要为社会改造和建设服务。”为此,他按西学新法,以新的理念,自编《教学法》等教材,亲自带头改革教法,除了注入式讲解外,还采取启发式教学。陈润霖为了使学生学得生动活泼,他在学校开辟各类专科教室或研究室,让学生在干中学,从实践中求知识。徐特立在授课中从不讲空洞的教条和抽象的大道理,而是结合历史与现实中的典型事例,启发学生,教育学生,培养其自主学习的能力。罗?重则在办学中提出了自成体系的“素养教育”思想。他主张培养学生,要实施“群育、德育、体育、智育、美育”等五育并重。总之,湖南私立教育的兴盛最先应归功于以上办学中坚的“磨血兴学”的创业精神。

其次,有一批经过挑选而组成的敬业的教师队伍。私立学校,经费主要靠自己解决,声誉要靠自己的努力来提升,因此,它的压力大,也有更多的危机感。这样,它不得不考虑任课教师的选择,以保证教学质量,赢得社会的认可,使之得到更大的发展。私立学校,特别是一些名校,大都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除了校长由本人担任外,教员一般要经过严格的挑选。如陈润霖就亲自选聘教师,他坚持“五不”的选聘原则,即“不用私人,不循私情,不拉关系,不管派系,不受礼物”,“用人唯才”与“用人唯贤”。对挑选出来的教师,他特别器重,以礼聘之,以诚待之。徐特立挑选教师也非常慎重。他指出教师要有良好的思想与工作作风,不能在学校搞派别活动,要专心于教学。他对有真才实学、作风朴素的人,非常尊敬,而对那些不学无术、拉帮结派的人,一律拒之门外。“校长无变更,斯计划无改易,如有所举,计必成之”;“教职各员,多以义合,凡关校务,皆愿尽力,学生功课,督责尤严”(《湖南省志》第十七卷,《教育志》)。显而易见,校长与教师的敬业和严谨持教,这是私立教育得以发展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再次,国民政府与省政府所采取的鼓励政策以及一些政府官员对兴学的重视,也促使私立教育得到了发展。如国民政府兵役制度规定,在校学生可缓征兵役;政府对祠堂庙宇产业提取学捐,一些地方士绅为保住宗族祠产而兴办学校。省政府在民国元年就提倡“广兴族学”,规定各族族长、族正和族众如有阻挠办学者,予以罚金;认真办学者,予以名誉上的奖励(《湖南省志》第十七卷,《教育志》),对于办学成绩优秀的私立学校还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在民国时期,谭延?督湘,热心教育,朱经农任教育厅长11年多,他对湖南教育事业的建树,包括对私立教育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都是有史为证的。

第四,与湖湘文化的长期熏染以及受新文化运动的深刻影响分不开。源远流长的湖湘文化,其基本精神是:忧国忧民,爱国爱乡,济世安邦,讲究实际,革故鼎新,乐于奋斗,坚忍不拔,敢为天下先等。在湖南私立学校的创办人尤其是一些私立名校的创办人身上,湖湘文化的基本精神是体现得非常充分的。徐特立、朱剑凡、胡元?等人毁家兴学,无不受到当时“教育救国”思想的影响。他们兴学,就是要为国育才,以兴学救国。为了多出人才,出好人才,他们千方百计筹经费,选教师,大胆改革,费尽心血,吃尽千般苦,但从不后悔,这些都可以说是湖湘文化的基本精神的具体体现,或者说是湖湘文化的基本精神在其兴学过程中的一种学术传承。再说,湖南的私立学校办得最富生气之时,那正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勃兴之际。私立学校的创办者,特别是一些名校的创办人,大多从海外留学归来,他们带来了西方的办学新理念、新方法,并且乐于在教学活动中加以贯彻。在学校初创时,又受到新文化运动的深刻影响,因而他们的办学热情更加高涨,教学改革新风蔚然而兴。可见,湖湘文化的熏陶,新文化运动的推动,这也是私立学校兴盛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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