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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工工程地下室工人勿住

2004-11-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董山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12日电 冬季气温低,风、雪天气增多,是各类施工事故的高发期。针对我国北方许多地区陆续进入冬季施工时期,建设部日前发出《关于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遏制冬季施工中重大事故的发生。

建设部向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建设局发出的通知要求 一是企业要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二是企业要根据气候变化,合理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三是企业要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禁将未完工工程的地下室作为住宿场所,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四是要加强对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的管理。

据建设部初步统计,截至2004年10月31日,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872起、死亡1027人,比去年同比分别下降18.88%和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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